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法律本科自考论文格式 关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论文 法律和社会期刊 法律英文论文 法律的毕业论文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

关于相关法律论文范文 关于虐童案相关法律问题探略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相关法律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07

关于虐童案相关法律问题探略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相关法律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法律咨询在线24小时qq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 近几年来,幼师虐童事件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原本处在庇护之地里的幼童却频遭魔爪,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值得反思.保护幼童,这不仅需要社会相应部门有所作为,履行监管职责,而且更应当在相应法律中予以体现,刑法已经将此种行为定性为“虐待被看护人罪”,从司法认定角度的分析,构成此罪,关键要考察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看护责任关系,且其虐待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此罪的设定,扩大了行为主体与行为对象之间的关系和义务来源的适用范围,弥补了过去旧刑法中虐待型犯罪的防控不足.幼师虐童所带来的幼童的保护问题需要在法律上得到充分支持,只有法律才是幼童保护的最强防线.

关键词 虐待 被看护人 幼童

作者简介:白伟宏,盐城师范学院法政学院;高艳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023

据相关媒体报道,多名幼儿家长的反映,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童遭遇教师喂食不明白色药片,疑似被注射不明针剂,甚至可能存在被猥亵的情况.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久之前刚报道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还未平息,这次的事件又一次无情地挑拨了社会脆弱的神经,大家本以为携程亲子园事件能敲响警钟,谁知虐童事件居然还变本加厉的没完没了.由此,在社会各界多方关注下,根据警方的调查,坐实了幼童遭受针扎的事实,即教师刘某某因部分儿童睡觉不按时,遂用缝衣针对这些孩子进行“管教”;同时警方也查清所谓猥亵幼童为编造传播,该园幼儿被喂食药片系不实报道.

虽然虐童事件早已经不是个案,但是如此频发的虐童事件还是令人震惊,我们这时还能够相信谁来照看自己的孩童.应该说,绝大多数托幼机构,都有着规范、科学的管理,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放心托付.可是,从携程亲子园幼师强喂幼童芥末粉,殴打幼童的有关视频被曝光;到红黄蓝幼儿园幼师针扎幼童,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有多大的仇恨,让涉案幼师忍心对孩子下手?残忍的手段不仅对幼童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其精神伤害还不得而知.由此,大多数人认为刘某某这么年轻,根本不可能带好孩子,还不如目不识丁的农村老大妈带孩子来的放心;而少数极端分子甚至放言谁敢这么对他家孩子,他们就拔刀相向,让对方付出血的代价.

对于网上的一片声讨,首先明确,以暴制暴,肯定是不行的,国家有法律,任何人不得动用私权去制裁他人;其次,我们也应该坚信,这是极个别现象,不能因此否认整个幼教事业和那些默默奋斗在幼教行业中的教师们,可就是这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几率,都会造成孩子难以消除的身心伤害,都会触动家长最敏感的神经,且引起的负面舆情是相当恶劣的;至于那些幼师还不如让没文化的大妈来代替之类的言论,我不作评论,幼师有国家规定的选拔标准和评判体系,不便多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涉案教师与其说是年纪轻,责任心、耐心不够,不如说法律意识淡薄,幼童在其眼中不是一个个人,而是可以对其为所欲为的“绵羊”,因此,我不纠缠于事件的细枝末节,单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问题.

幼童这一特殊群体,从法律角度看,是自然人,而且根据《民法总则》的最新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幼儿园里的孩童,基本上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这个阶段的幼童,因为太年幼,比较顽皮淘气,做出一些调皮捣蛋,让人烦恼的事是正常的,也因为年幼一般不太具备辨识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对吃药打针甚至遭猥亵,可能还不知是怎么回事,所以对于一些教师而言,让其乖乖听话成了对付孩童的不二法宝,由此,“针刺疗法”、安眠药、芥末粉等统统用上,也许正因为屡试不爽,铤而走险才成了常态.

扎针、殴打幼童的行为,马上让人联系起“故意伤害罪”,但此罪入罪门槛较高,需要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而光凭借针扎的伤口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来看,暂未达到入罪标准,再说以成人轻伤的标准去衡量幼童的受伤结果,合理性和科学性也有待商榷;而携程虐童的施暴者行为倒是符合“寻衅滋事罪”構成要件之一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但需要知道的是,寻衅滋事罪是从以前的“流氓罪”拆解而来,是一个兜底的罪名,其犯罪客体应当为社会秩序,而教师的虐童行为,明显是侵犯未成年人的法益,却并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逻辑,触犯了刑法,是应依据刑法来惩处,而不是为了惩处,才找一个罪名来适用.如此一来,只有思考是否构成有关适用虐待儿童的单独罪名,遗憾的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虐待儿童罪”,只有“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部属罪”、“虐待俘虏罪”和较为笼统“虐待罪”,此“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仅局限于家庭成员,并不能包含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养老院等虐待被监护和被看护的人的行为,使受害者无法从刑法中得到救济途径,为了弥补过去刑法立法的罅漏,及时有效的保护相应的人身权利,之后,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在“虐待罪”后增加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由此,扩大了有关虐待罪的适用范围,解决了这个问题.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罪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这新的虐待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犯罪主体由原来的具有家庭关系的人扩大到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等,即使施虐者与受害人没有家庭关系,依然适用此罪.之所以这种对于犯罪主体范围的扩大,是因为如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人口流动速度与生活工作节奏显著加快,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人们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看,将其托付给相关人员和相应的机构往往是一条捷径,其中包括教师、医护人员、幼儿园、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等.这些人员与机构在照看被看护人员的日常生活时就具有满足虐待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当其实施了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则相应的刑事责任就应当承担.

总结:本论文为您写相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参考文献:

1、 传统饮食法律保护探析 摘 要 传统饮食是五千年璀璨饮食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但传统饮食逐渐和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有了距离,以至于外来食品大量涌入,占据市场。

2、 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摘 要 随着《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生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陕西省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融资方式。但在知识产权质押物的种类、文化创意企业。

3、 互联网保险平台法律地位探析 摘要本文基于对互联网保险平台的一般考察,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互联网保险平台法律地位的代表性观点,即“保险代理人”、“柜台出租方或展台出租方”、。

4、 邵童案始于美国,终于中国 到达爱荷华州已是当地时间凌晨1点,工作组成员来不及倒时差,只是短暂地休息了几小时就开始了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工作组只能在美国停留7天,留给他们的。

5、 二手房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摘 要:虽然司空见惯,但是婚姻家庭诚属极为别致的法律关系,因系亲密无间、遂或少有计较而产出太多计较。假如要讲世上最易于健全、事前却最难致于预防的。

6、 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性质探析 [摘 要]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但是对于其法律性质国内外一直存在者激烈的争论。有学者主张“契约说”,也有学者主张“法规说”,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