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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分论文范文 高校对大学生违纪处分法律性质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处分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7

高校对大学生违纪处分法律性质是关于对写作处分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党纪处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 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社会关系可区分为各种法律关系和非法律关系,而高校对大学生的违纪处分权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法定权利,但法定权利不等于法律授权,高校对大学生违纪处分权的行使有赖于高校依法制定的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违纪处分制度的制定应当坚持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违纪处分权的适用应当从查明事实真相、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等方面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大学生 高校 违纪 违纪处分

作者简介:朱先银,成都东软学院老师,四川宏联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64

2016年12月16日,教育部对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2月4日向社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學生管理规定》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文打算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改内容,就高校对大学生违纪处分权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希望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一、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社会关系分析

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总的来说,对大学生与高校之间法律关系的界定,主要有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特别权利关系三种主流观点①.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有三、四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大学生与高校之间会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在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有一部分关系属于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有的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有些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关系是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运行秩序而形成的还未上升为法律关系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一般社会关系.下面就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这些社会关系作简要分析.

(一)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2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的这些具体规定来看,高校具有法人资格,一般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的民事主体之一,可以依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大学生是自然人,属于《民法总则》规定另一类民事主体,大学生当然也可依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大学生与高校之间长时间在一起进行各种民事活动,进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具体来讲,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存在“教学培训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②.高校通过自己网站或者招生会展等场所发布、散发或者邮寄招生计划和招生广告的行为,从民法的角度看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是典型的民事主体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学生高考后按规定填报志愿,从民法的角度看是合同法律行为中的要约行为,也是典型的民事主体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民法的角度看,高校依法决定录取学生并向学生寄出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具有承诺的性质,也属于民事主体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此外,大学生到高校报到、交学费,以及高校聘请老师给大学生上课等行为都具有履行教学培训合同的性质.可见,大学生在校期间,大学生与高校围绕教育培训服务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形成或者履行教育培训服务法律关系,这是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存在的最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大学生与高校之间还可能存在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大学生和高校之间既可能发生高校侵害大学生民事权利的情况(例如高校错误处分大学生行为等),也可能发生大学生侵害高校合法权益的情况(例如大学生恶意侵害教学设施等高校财产行为等).

此外,大学生与高校之间还可能发生合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合作投资设立公司等投资法律关系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就一般情况来说,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教育培训服务的合同法律关系.

(二)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就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概念来讲,行政法律关系主要发生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根据法律的规定,大部分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大学生与高校之间似乎不具备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但是,根据《教育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校作为国家批准设立的法律授权机构,有代表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学业证书和授予相应学位的行政法律职责.因此,高校对大学生颁发相应学业证书和授予相应学位的行为,是依法代表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管理法律行为.由此可见,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就相应学业证书颁发和相应学位授予所发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如果大学生对高校作出的相应学业证书颁发和相应学位授予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非法律社会关系

在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除了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外,更多的是围绕教育教学活动而形成的未上升为法律关系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例如,在高校的课堂教学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学生社团组织与活动管理等活动中,大学生与高校之间会形成这样那样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绝大多数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是直接依据高校自己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而形成的,而且这些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一般不会直接涉及双方的财产权益.因此,只要在大学生与高校之间没有相互侵权行为发生,并且高校自己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那么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围绕教育教学活动而形成的绝大多数管理与被管理社会关系都不会直接上升为法律关系.

总结:这篇处分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新时期高校大学生违纪教育管理摭 內容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技能型人才的重视与需求,高校的人数逐年增多,但校内学生违纪现象并未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而降低。正确分析新时期高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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