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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例证论文范文 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例证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05

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是适合例证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例证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 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是资源环境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或资源环境责任承担者.审计结果能否与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密切关联成为确定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选择依据.根据这个选择依据,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包括三类:党政领导,资源环境相关部门领导,国有自然资源使用单位、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单位、国有自然资源生产单位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国有单位的主要领导.上述三类审计客体,需要分步纳入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范围.以单位作为审计客体与以领导干部个人作为审计客体具有密切的关联,通常需要以单位为客体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针对业绩和查出的问题,根据领导干部的分工和对具体问题的参与程度来界定和评价领导干部应该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

【关键词】 资源环境委托代理关系; 资源环境责任承担者; 审计客体; 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16-0147-06

一、引言

审计客体所关注的问题是审计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也不例外,它关注的问题是审计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①.很显然,领导干部是这种审计的审计客体.然而,为什么要选择以领导干部作为资源环境责任的审计客体?哪些领导干部要纳入这种审计范围?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上述问题,是有效地构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制度的前提之一.

现有文献对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有一定的涉及,但是尚有一些关键问题没有得到理论上的阐释,本文拟阐释这些问题,提出一个关于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理论框架.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所确定的审计客体,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的解释力;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鲜有文献专门研究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有些研究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文献涉及到审计客体,综观这些文献,基本一致的观点是,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是领导干部,但是对于纳入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则有两类不同的观点,一是督政观,二是双重监督观[1].督政观认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政府设立的资源环境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2-6];双重监督观认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是双重的,既包括督政观所确定的领导干部,也包括对资源环境有影响的国有单位主要领导[6-12].

上述文献为认知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尚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究.第一,确定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选拔依据是什么?第二,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客体,与其领导的单位作为审计客体是什么关系?第三,为什么只有国有单位的主要领导才能作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或者说,为什么非国有单位的主要领导不能作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

本文在阐释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个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理论框架.

三、理论框架

本文的目的是阐释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理论框架.为此,需要逻辑地阐释以下问题:第一,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潜在范围,主要是从理论上分析,哪些审计客体可能作为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第二,确定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选拔依据,主要是确定从潜在的审计客体中选择可行的审计客体的原则;第三,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可行范围,主要是根据上述原则,在潜在范围内确定需要纳入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领导范围及其分步实施策略;第四,资源环境责任单位作为审计客体与这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个人作为审计客体的关系.

(一)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潜在范围

一般来说,审计源于资源委托代理关系,审计客体就是资源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或责任承担者[13],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也不例外,其审计客体应该是资源环境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或资源环境责任承担者,所以,需要从资源环境委托代理关系来分析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客体的潜在范围.

尽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之间密切相关,但是二者还是可以相对独立的,本文分别分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委托代理关系.自然资源是大自然赋予全人类的资源,根据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的简化模型如图1所示.

根据图1所示的简化模型,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有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本级公众和上级政府作为委托人,本级政府作为代理人(这里的政府是广义政府,下同);第二层级是本级政府与本级政府设立的自然资源监管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本级政府是委托人,而自然资源监管部门是代理人;第三层级是自然资源监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使用单位、自然资源管理单位、自然资源生产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前者代表本级政府作为委托人(从本质上来说,本级政府是委托人),后三者是代理人(事实上,这些单位内部还可能有派生的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为简化起见,这里略去,但是,本文分析的原理也适用于这些单位内部的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

三个层级的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有三个层级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都是自然资源责任承担者,根据經典的审计理论[14],自然资源责任承担者都是自然资源审计的潜在审计客体.然而,这里的审计客体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以各类自然资源责任单位作为审计客体,也就是说,以各级政府、各自然资源监管部门、自然资源使用单位、自然资源管理单位、自然资源生产单位作为审计客体,此时的审计称为自然资源审计或自然资源责任审计;另外一种可能是以各类自然资源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审计客体,也就是说,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各自然资源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自然资源使用单位、自然资源管理单位、自然资源生产单位主要领导为审计客体,此时的审计称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责任审计.基于中国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的需要,需要将自然资源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密切关联起来审计②,所以,选择以领导干部个人作为审计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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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摘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本文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

2、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和解决方案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这是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重要使命,是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干部管理、考核领导。

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认定 摘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国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受社会的关注。审计署、地方审计人员以及高校相互合。

4、 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摘 要】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加入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是目前党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创举。在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过程。

5、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摘 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既能够更深入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状况进行了解,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环境保护及促。

6、 内部审计目标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 【摘 要】 内部审计目标包括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前者是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后者是审计人的目标。内部审计终极目标是抑制消极因素,促进组织目标达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