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职称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外国公益诉讼参考文献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开题报告 公益诉讼文献综述 关于公益广告设计的论文 公益营销论文 环境公益诉讼的文献综述

关于公益诉讼论文范文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损失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公益诉讼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21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损失是关于对写作公益诉讼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公益诉讼诉讼机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赔偿损失是传统私益民事诉讼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涉及的是特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传统的民事诉讼并不能完全适用,其中对于环境侵权案件的赔偿损失能否适用,存在着很大争议.确定能否赔偿损失,对于解决环境侵权案件,完善受害人的救济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提出允许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分析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损失的范围以及赔偿损失的特点,并提出了赔偿损失后对于赔偿金的管理.

【关键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损失;范围;特点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能否提起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普遍的侵权救济形式,是传统私益民事诉讼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但是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由于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关于是否允许原告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存在很大争议.现在,一些专家学者对于能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有两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不允许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他们认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形式不适合,并且从实践中来看,在一些公益诉讼做的比较好的地方,如昆明、贵阳,并没有支持在诉讼中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另一些学者则支持在环境民事公益事诉讼中,允许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主要代表的学者有蔡守秋、张辉教授等,他们同意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以提起赔偿损失的请求.对于能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在我国并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但是纵观国外有关环境民事公益的诉讼中,其规定是有一定的变化的.在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在2000年之前,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其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预防性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侵权人排除危害、恢复原状等请求,但是对于涉及私人利益的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是不予支持的.在2000年之前,原告提起的诉讼多是因为被告不作为或者要求被告撤销其侵害环境的行为,而在2000年之后,少数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开始渐渐地规定,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也允许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自此,允许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开始被逐渐接受.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以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对于侵权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结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者虽然目前没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但是将来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允许原告提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这是我国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中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訟请求.从实践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环境侵权案例来看,赔偿损失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例如,2015年1月1日,也就是新《环保法》生效后,由自然之友和福建家园提起的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向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因共同侵权行为,承担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共同赔偿生态环境受损害至其恢复服务功能期间的损失127万元;如果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四人不能在指定期间内恢复林地植被,要求其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看,还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允许提起的诉讼请求类型来看,我国是允许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的.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损失的范围

根据在前文中提出的可以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接下来将讨论哪些范围可允许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针对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以后,原告请求恢复原状,以及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能完全恢复原状的情况提出了一种“替代性修复方式”.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可以要求被告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果被告不履行相关修复义务,要承担相关费用.人民法院还可以直接要求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具体包括制定和实施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以及对此方案实施进行监测、监管等费用.

以可以提起赔偿性损失为基础,如果自然环境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恢复原状,赔偿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环境原状.从这方面要求来看,赔偿损失更加强调的是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首要目的是修复环境,使环境尽可能恢复到没有受到破坏以前.但是,环境修复具有很大难度,尽管对于已破坏的环境进行最大程度的环境修复措施,也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所以,在环境无法修复时,对于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以前的状态,和生态环境被破坏以后的状态之间的差值,就要通过赔偿损失来填补.正如前文提到的“替代性修复方式”的赔偿方式,替代性修复方式要求环境修复前后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必须是等值的.举个例子来说,一块山体的植被,因为侵权人的严重开垦或者采矿等原因,造成山体的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并且不能恢复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侵权人在另一个地方,按照之前地方植被的数量、面积、种类等,重新耕种,以替代原来植被所发挥的功能,这就是“替代性修复方式”.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可以对破坏的环境进行很好地恢复,使其尽可能地恢复之前所发挥的功能.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个别环境污染案件,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因为环境自身具有净化能力,所以在一段时间后,污染并没有之前那么严重,或者环境污染的状态已经消失,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对之前造成的环境污染要求赔偿?在一些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案中,法院是通过“虚拟治理成本”的方法来加以计算,进行赔偿损失的.比如说,泰兴某化工厂公司和泰州环保联合会共同侵权案件中.虚拟治理成本的逻辑思路非常简洁,指的就是污染物经过无害化处理之后,再排放到环境中,就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以此无害化处理为参照,如果,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情况下,赔偿的数额应该大于等于无害化处理的成本,这就是所谓的“虚拟治理成本”的基本理论.所以对于环境侵权案件中的不严重情况,为了严厉打击侵害环境的行为,还需要在赔偿损失中采用“虚拟治理成本”的方法进行赔偿,以此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总结:本文关于公益诉讼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摘要:環境问题现在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比发达国家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更要复杂和严峻,在众多解决。

2、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 (401120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重庆)摘 要:近几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发展迅速,2015年又重新修订了《环境保护法》,但是对于环境民。

3、 检察机关参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程序设计 摘要:本文立足于检察机关已有实践,通过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身份的分析,探索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运行模式类似于提起刑事公诉的模式。关键词:。

4、 试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原告资格问题 摘 要 伴随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迅速提升,环境污染问题成为社会焦点话题。为回应公民诉求,国家从立法层面确立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5、 新环境保护法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 摘 要 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在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后,终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环境保护法》对诉讼主体之一社会组织进行了更加详细的。

6、 略论民事公益诉讼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 摘 要 第185条是《民法总则》的亮点之一,但因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特殊性,当侵害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英雄烈士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未提起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