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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论文范文 关于我国合伙企业财产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专科论文 原创主题:合伙企业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0

关于我国合伙企业财产法律规制是适合不知如何写合伙企业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合伙制企业注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 本文从合伙共有财产的组成为切入点,系统的阐述了合伙共有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旨在促进合伙共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合伙共有;财产的性质;破产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053-01

作者简介: 李华耕(1963-),男,江西新干人,本科,新余学院政法学院教师,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合伙共有财产的组成

对于合伙财产的组成,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直至今日,已经形成了两种说法,其一,认为合伙共有财产应当由两部分构成,这两部分分别是合伙人投入的财产以及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例如王利明认为:为了经营共同的事业,合伙人一起构成的一切权益、利益以及财产,合伙共同财产是依照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共同向合伙投入的财产和在经营的过程中合伙人共同积累起来的财产.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合伙财产应当包含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分别是合伙投入的财产,合伙通过经营和积累所得到的财产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合伙人的出资.笔者认为,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的出资究其本质来说还是合伙的人投入的财产.《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应当由两部分共同构成合伙财产,这样做,能够对于合伙财产有一个更为容易的界定.

二、合伙共有财产的性质

对于合伙共有财产的性质,现阶段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合伙共有财产的积累应当归所有合伙人共有,这种共有是一种按份共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合伙共有财产应当是一种共同共有,众所周知,所谓的按份共有又被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一项动产或不动产实行的按照份额所享有的所有权.笔者认为,按份共有只是一种自圆其说,合伙在经营积累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财产只能是共同共有.首先,共同共有并没有说这种份额是不存在的,只是在共同共有中,这种份额在共同共有中已经成为了潜在的份额了.在合伙解散或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有关于合伙共有财产的份额问题.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人不能主张共同共有.对于合伙经营所积累的相关财产合伙企业必须共同享有管理的权利,也要共同享有该义务,也就是各合伙人不能主张按份共有.这样与合伙企业设立的初衷相违背,也不利于合伙企业的发展.其次,作为一种人和性的组织,合伙人的内部约定是促进合伙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合伙人之间如果没有签订的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存在不明确的地方的时候,对于按份共有人来说,他可以请求对该物权进行分割.如果合伙人能够随时要求分割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那么对于合伙人来说,必将是一个不利的后果,也不利于将合伙企业发展壮大,还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无重大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分割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如果有重大理由必须要分割的,如果给其他合伙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应当给予其他合伙人相应的赔偿.正因如此,共同共有对于保护合伙人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对合伙的发展也是更为有利的.再次,共同共有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按照按份共有来说,共同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个合伙人存在共同债务或是存在个人债务的时候,应当按照双重优先的原则进行.如果将合伙的财产定性为按份共有,那么如果合伙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就会对那些丧失具有优先求偿权利的债权人和合伙人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正因如此,在进行合伙民事行为的时候,合伙债权人在与合伙进行民事行为的过程中,由于不能及时理解合伙人的其他债务,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民事主体与合伙交易之间存在的风险.

三、合伙人共同投入的财产的性质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即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设立时资金的来源和合伙发展的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关于合伙人投入的财产性质法律只规定了一点,那么就是统一进行使用和管理.

四、合伙企业财产破产后的处置

(一)在处置合伙人共有财产的时候,应当合理的界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破产范围.这对相关债权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科学合理的配置财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的《破产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退订,合伙企业财产应该属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这里要包括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所有财产.除此之外,在界定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的时候一定要将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的构成要件弄清楚.应当明确的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宣告时和破产宣告后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属,这些财产还必须是能够强制执行的财产.

(二)处置合伙企业破产后的财产.根据相关的立法,我们可以退订合伙财产是合伙人共同所有的,也正因如此,在处置破产财产的时候合伙人应当享有同样的、平等权利,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单个合伙人是不能独自的处置自己的财产份额.除此之外,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但对于很多实际问题还没能完全解决.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明确合伙企业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企业个体,其次应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的有关合伙企业破产财产处置方面的规定.

[ 参 考 文 献 ]

[1]何丹.论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完善构想[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4:166-168.

总结:关于免费合伙企业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合伙企业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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