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占有推定可以写硕士论文不 什么是论文资料占有系统

关于占有论文范文 论占有改定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占有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25

论占有改定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占有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掌中之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占有改写作度作为一项传统的法律制度,在现今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极为发达的时代,由于其同时实现了物的使用属性和价值属性,适用范围越来越广.但由于既有民法理论的禁锢和现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其民间的使用需求和民法物权的现有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也产生了较多争议.本文对占有改定法律制度的实践适用提出若干想法,希望以此解决对物的使用属性和价值属性双重需求和现有法律制度规定的矛盾,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占有改定法律制度的价值.

关键词:占有改定;动产质权;善意取得

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和《合同法》第133条都规定了动产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节点,即“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同时又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法律的另有规定,二是当事人的另有约定.这也说明了我国动产物权变动采纳的是交付要件主义模式.对于动产,交付是动产物权设立和移转的要件.交付又分为两种形式,一为现实交付,一为观念交付.占有改定即为一种观念交付.此种交付方式使物权的变动更加简便,节约了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了物的价值属性和使用属性,使二者实现了统一,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有广泛的运用.本文从占有改定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出发,比较各国立法例,从我国现实法律制度规定出发作一探讨,以期能管窥豹斑.

一、动产质权中占有改定的适用及限度

(一)以占有改定设定动产質权的争议

我国《物权法》第212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该条的争议之处就是和第23条一样都使用了“交付”一词,前已所述,第23条的交付是包含占有改定的,但该条是否包含占有改定法律没有说明.最高院的主流观点是不认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动产质权.认为占有改定是一种不移转物占有的人为拟制的交付,也被认为是假交付,占有改定在让和担保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根据本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占有改定在质权设立中不具有物权的公示效应,不能依占有改定的方式设定质权.故在实务中,当事人之间设立动产质权,但未现实移转动产的占有,约定由出质人或其 人继续占有质押财产的,不构成《物权法》第212条规定的交付,此时质权未有效成立.①

根据我国《担保法解释》第87条,当然从现在的合同生效和质权生效的理论认识上看,该条款是有问题的,混淆了合同生效和质权生效的界限,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②该条文规定对占有改定设定质权持否定态度.质权人在设立质权时需现实地占有质物,否则质权就不成立.在总结质权的法律属性时,就将移转质物的占有性作为质权的法律之一.认为质权人现实取得质物是质权成立的要件.

(二)以占有改定设立质权的几个理论问题

1.占有改定在让和担保中的适用

关于以动产提供担保,现代各国都有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权的规定,但动产质权需移转物的占有,出质人丧失对物的继续利用的可能,动产抵押的标的物又有相当的限制.让和担保正是兼顾了物的使用价值和担保价值,而受到现在的交易双方的青睐.让和担保的理论核心正是占有改定,通过占有改定,债务人取得担保标的物的直接占有,债权人取得担保标的物的间接占有,既满足了担保的需要,又兼顾了债务人对物的实际利用,不失为一种绝佳的选择.进一步讲,担保让和中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所有权移转,即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债权人;以拟制的交付来取代现实的交付.二是占有改定,以此取代所有权移转中物的占有的交付.设定让和担保时,双方通过加入租赁、借用等合同条款,债权人以占有改定方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③而担保物的供和人仍直接占有标的物并得使用收益,这也正是让和担保的长处之所在.④占有改定在此成为了让和担保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支点,既让债权人有了债权实现的保障,又让债务人能够继续占有担保物,对担保物进行使用收益,实现了物的最大化利用.

2.占有的公示效力及其发展变化

对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质权最大的争议,在于因缺乏对物的实际占有导致公示公信的丧失,有必要对占有的公信力进行一下讨论.

(1)关于占有的公信力.占有的公信力是指占有作为公示手段以表彰处于其占有之下的基础权利.占有公示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人们能够在物权交易中,只须依据占有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所公示出的物权状况进行交易即可,而不需花费大量成本调查动产的真实权属,即便动产占有公示的权属状况可能并不真实,也不会影响其动产物权.这就是占有公示方式所具有的公信力.

(2)占有公信力的减弱.需要指出的是,占有对权利的表彰效力是针对权利的存在及归属的,并非权利变动的表彰.但在登记方式产生以后,占有作为权利表彰方式的地位受到影响,在当今占有状态和权利状态很容易发生分离,也就是说,实际占有财产的人很可能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因此,占有对权利的表彰存在不确定的可能.

每一部法律都是其所处时代的产物,民法典中的规定都会受到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促使占有公示效力发生现代化变迁的原因:第一,物的流动性增强,占有和所有权逐渐分离;第二,动产的交付方式发生变化;第三,现代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对占有的影响.

(3)我国法律对占有的态度.对于物权的公示方式,《物权法》第6条做出了规定,即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进行交付和登记.这种规定是关于物权公示原则,特别是公示方法的内容.该项条文确认了对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公示方式,即动态占有移转的交付,但没有认可占有对于动产物权存在所起到的公示作用.此前的《物权法(草案)》第4条的规定,一方面分别规定了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同时也在法律上认可了占有在动产物权中所彰显的权利公示效力.

(三)占有改定设立质权的法理依据

1.占有改定设立质权的现实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商品流通越来越频繁,不仅国内流通成为了一体,也出现了全球化的倾向,传统的担保方式也暴露出了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担保方式难以解决经纪人融资需求和现代市场经济风险性之间的矛盾;二是传统担保方式无法满足经济人的融资需求和要求继续使用担保物的客观需要;三是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激烈,不断要求降低交易成本的压力日益加大,传统担保方式强调的安全和公示公信和此要求相矛盾.为适应经济发展之需求,传统的担保方式出现了很多变化,新的担保方式的采用突破了以前担保方式的禁忌,如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和担保物占有用益需求之间的冲突,传统的“抵押适用于不动产,质权适用于动产”的模式被打破,新的动产抵押制度和企业担保制度予以确立,同时满足了经济人的融资和继续使用担保物的需求.⑤

总结:此文是一篇占有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盐改落地难题 盐业体制改革中政企分开的难度确实存在,但是并非无法解决。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2、 美联储即便缩表也难改美元弱势格局 编辑推荐·《财经网》述评 对话http: www caijing com cn review沈建光:瑞穗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在当前美国通胀不。

3、 余永定美国税改除降低所得税税率外还有什么 中美经济关系无疑是中国最重要的对外经济关系。美国政府经济政策的任何重要变化都会牵动中国经济决策者、企业人士和中国经济学家的神经。特朗普上台以后中。

4、 历尽岁月风雨不改赤子之心 邬显庭先生是一位经历与见证战爭的过来人,他的青少年时期,早早蒙上了战爭的阴霾,目睹国破家亡、命如蝼蚁的场景,当和平的曙光照亮了香港,祖国以战胜。

5、 发改委充实重大工程包将和区域经济战略相结合 近日,国家发改委谋划推出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新兴产业和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4个重大工程包,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巡视员李国勇表示,重大工程包推出的。

6、 发改委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已明确6大领域任务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召开发布会,介绍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等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赵辰昕表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