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关于陪审员论文范文 陪审和参审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路径选择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陪审员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31

陪审和参审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路径选择是大学硕士与本科陪审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陪审员是干什么的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及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该制度的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不能只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入手,还要考虑人民法院内部管理、审批制度.只有系统地考虑整个司法制度,才能更好地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参审制

一、陪审员制度概述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概述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诉讼法的一想基本制度,其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群众(非职业司法人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司法机关的陪审员参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一项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拥有等同于法官的权利.通俗地说,人民陪审员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庭审,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提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化解双方当事人尖锐的矛盾.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全民性.通过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可以看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可以在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中与人民法院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全民性还包括人民陪审员可以在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中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到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

(二)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概述

在美国,陪审团成员由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普通公民组成.陪审员名单主要根据法院辖区登记的选民名单或驾驶执照名单进行随机选取.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团根据庭审,在陪审团评议中对被告人是否犯有所控罪行作出裁决,如果陪审团裁决被告人对所控罪名罪行成立,那么职业法官就会对该被告进行量刑.在民事案件中,陪审团同样只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基于该认定作出相应判决.

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的优点在于由社会各阶层、各种职业组成的陪审团可以集思广益,降低错误发生的几率,并且陪审团仅仅负责案件的事实认定,陪审团成员仅需从一般人的角度出发判断被告人所控罪行是否成立.因此,对陪审员的要求较低.同时,6-12人的陪审团,因人数较多,被告人很难通过贿赂、恐吓等手段收买、威胁全部陪审员,大大降低了司法腐败和人为因素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产生.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的缺点是审判程序相对复杂、繁琐.这样就降低了司法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

(三)大陆法系参审制的概述

参审制是指职业法官和普通民众共同组成一个合议庭,对于案件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裁决的制度.在参审制国家,法庭实行混合式合议庭,陪审员同职业法官一同坐在审判席,一同对案件进行审理.陪审员可以同职业法官一样对案件进行发问,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没有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那种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分工.大陆法系参审制的优点在于陪审员与职业法官一同庭审,可以对庭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探讨,共同决定,避免陪审员和法官因各自独立行使职权而产生的矛盾.同时,参审制的程序相对简化,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而且,因为陪审员可能了解非法律学科的知识,则可以在某些专业领域为法官提供帮助.大陆法系参审制的缺点在于陪审员并没有掌握复杂的法律知识,也缺乏司法经验,在法律适用方面,往往受法官的影响,使参审制成为形式.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问题突出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的参审制.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就会同职业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席,共同参与庭审.但现实中,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只是重在参与,重点在“陪”而不是审.整个庭审过程,完全是审判长在主持,人民陪审员只是坐在审判席上,偶有人民陪审员会对案件进行发问.另外,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进行合议时,更是不发表意见,一切都是审判长说了算.

在人民法院的内部管理上,案件由庭长分配给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需要庭长甚至分管副院长签署才能向当事人送达.承办人要对案件质量承担责任.这就导致了承办人在与人民陪审员就案件进行合议时,也希望人民陪审员顺从自己的意见,避免案件因无法达成合议拖长审限.

(二)人民陪审员人员偏少、结构不甚合理

随着选任渠道的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队伍逐年扩大,截至2012年,全国各地人民陪审员已达8.7万人.但相对于13亿人口来说,这个数量还是比较低的,人民群众通过当选人民陪审员来参与司法活动的机会还比较少.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根据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历上的要求也是造成人民陪审员人数较低的一个原因.另外,人民陪审员不仅要进行事实审、还要进行法律审.我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法律法规多如牛毛,职业法官经过长期的学习仍有许多不熟悉的法律,指望人民陪审员熟悉掌握各类法律也是不现实的.这也导致了在案件审判中听从法官的意见,导致“陪而不审”“合而不议”.

(三)缺乏对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鼓励、表彰措施

人民陪审员有的是在职员工,有的是已经退休,但人民陪审员花费了一定时间参与案件审判,国家财政理应对人民陪审员的劳动进行相应补贴.但很多地方由于财政紧张,并未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求,也未对人民陪审员交通、误工建立统一的补助标准.我国每年都会对表现优秀的职业法官进行表彰鼓励.例如我国每年都评选十佳法官.但是,我国还未建立对人民陪审员的鼓励、表彰措施.

(四)缺乏对人民陪审员相应的培训

为了让人民陪审员熟悉庭审,适应陪审员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法官学院共同编制了人民陪审员专用培训教材.但现实中,由于基层法院案件量大,工作繁忙,各地法院也缺乏对人民陪审员培训的重视.导致有的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司法礼仪的欠缺,影响法庭庄严的形象.有的陪审员对诉讼程序、履职责任、审判纪律不了解,影响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真正使人民陪审员改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现状,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尝试.

1.陪审员职能的完善.现阶段我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的现实情况是人民陪审员很难与法官同等行使审判权,成为了审判的陪衬.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人为地将一个案件分为事实与法律两个部分,人民陪审员只对个案的事实部分做出认定,法官则最终决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人民陪审员以普通民众的视角和思维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判断,予以认定.从形式上看,人民陪审员的权力范围缩小了,而且受到了限制,但是事实的认定是法庭审判的基础.

2.认真落实陪审员的审判权,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陪而不审”这一突出问题.“陪而不审”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是广泛存在的,也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陪而不审”现象应该从源头抓起,从人民陪审员选任上出发,建立人民陪审员的专门选拔机制,选拔一批热爱陪审事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这是充分发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关键因素.在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时,要制定科学的选任程序,明确选任标准,把道德标准、社会阅历、文化素质等作为选任的重要内容,尽量选择各行业优秀的人员加入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其次,要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权,确保他们在法院履行职责期间,充分履行自身职责,这也是解决“陪而不审”的关键所在,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一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陪审员的责任、权力、义务.

3.建立对人民陪审员物质保障机制和职业表彰机制.目前,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均由人民法院予以补助,这将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费用压在了基层法院肩上,而大多数基层法院办案经费是非常有限的.笔者认为,必须强制实施财政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求,建立人民陪审员误工、交通补偿的统一标准.法院可以根据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量支付一定的酬金.在精神上,对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鼓励,使他们感受到职业荣誉感.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但该培训并不是培训人民陪审员让他们拥有同法官一样的法律知识,而是培训他们使之具有一般的法律常识,了解诉讼程序,知晓司法礼仪、履职职责及审判纪律.

总结:这是一篇与陪审员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推进我国能源战略转型路径选择 摘要:我国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能源消费不断增加。当前,我国能源利用存在能源结构不合理、能耗偏高、环境代价大等突出问题,传。

2、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足和完善 摘 要: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利于人民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内容不细化、适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3、 刑诉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之法律审和事实审分离机制构建 从当前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陪审制与参审制的主要不同在于陪审员与法官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

4、 民法典背景下我国商事制度路径选择 摘 要:民法典背景下的商事代理制度基于更好地擴张与补充私法自治的理念,成为被代理人快速有效实现其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打破目前的商事代理僵局,解。

5、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现状完善 【摘 要】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存在多年时间,人们对该制度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其在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反对者则认为其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6、 人口老龄化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不断加大,老年人所出现的问题也将会上升到整个群体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