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宪法离我们有多远论文 宪法论文题目 宪法一千字论文 和宪法有关的论文 宪法考文 关于宪法的论文题目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论文 宪法的基本人权原则冤案电大论文

关于宪法论文范文 原旨主义、活的宪法和活的原旨主义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宪法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10

原旨主义、活的宪法和活的原旨主义是关于宪法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宪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原旨主义与活的宪法长期被视为两种针锋相对的宪法解释理论,但巴尔金却认为两者相互兼容.基于宪法是一项融合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自治事业,以及宪法解释非为司法机构专有,也是且主要是政治部门和人民的活动这两项前提,通过引入宪法信仰和宪法救赎理念,以宪法作为基本法、高级法及“我们的法律”为正当基础,巴尔金最终证成了我们不仅可以因应时代变迁发展宪法,而且仍然忠于原初宪法文本——活的原旨主义理论.这种理论为我们如何对待宪法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原旨主义;宪法;法律;宪法阐释

[中图分类号]D911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5)01008606

“我们的宪法是一份活的文本,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还是我们必须根据它的原初含义来解释宪法?”[1]在《活的原旨主义》一书中,杰克·M·巴尔金的开篇诘问,大致勾勒出了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谱系——在一端,因为宪法是一份活的文本,所以宪法解释应当以当下含义为依据,即活的宪法理论;在另一端,因为宪法在制定或批准时就已固定下来,所以宪法解释应当以原初含义为依据,即原旨主义理论.长期以来,宪法学家们往往从“应当”出发,将活的宪法与原旨主义塑造成彼此不共戴天的敌人,然而,基于美国宪法事实上具有的持久约束力,巴尔金指出两者彼此兼容,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活的原旨主义理论由此产生.但是,一种宪法解释理论可能既是活着的,又是原旨主义的吗?

一、原旨主义:在挫折中重生

尽管对原初意图以及原初含义的追问一直点缀着美国宪法解释的天空,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原旨主义,作为反制司法能动主义的理论武器,才正式登台亮相.这一阶段的原旨主义理论往往被称为原初意图原旨主义.1985年,时任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在美国律师协会的演讲勾画了这一时期原旨主义的缩影:“我们认为,判决的坚实基础只能是‘国家在通过和批准宪法时赋予的含义’以及在起草和制定法律时赋予的含义.其他任何标准都不足取,把新义注入旧词,因而创设新的权力和权利,则完全违背了我们的宪法逻辑以及对法治的庄严承诺.”[2]

抨击与荣耀相伴.原初意图原旨主义既蒙受理论与实践的厚爱,也蒙受学界汹涌而至的批判.大卫·施特劳斯将原旨主义存在的问题归结为三:首先,制宪者的意图或批准者的理解不可得,从纷繁复杂的史料中寻求原初意图是历史学家,而非律师和法官所擅长的事情;其次,即使发现原初意图,也面临如何将制定者和批准者所拥有的对他们世界的理解适用于我们的世界的问题;再次,死人之手问题,即世界属于活着的人,我们为什么要遵循那些早已逝去数百年的人所作的决定?[3]最后两个问题正是活的宪法能够作为原旨主义的对立理论而存在的压轴之问.

面对重重质疑,原旨主义的反思之路也由此开启.20世纪90年代末,在斯卡利亚大法官的推动下,以兰迪·巴尼特、基思·惠廷顿为代表的新原旨主义者突破非原旨主义者的重重阻隔,推动了原旨主义的重生.[4]以此为界,原旨主义由诉诸制宪者的意图或批准者的理解转向原初公共含义,即宪法制定或批准时的公众在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宪法含义;由致力于司法谦抑转向以维护法治价值为己任;同时,承认文本含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提出“宪法阐释”(co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的概念,即如劳伦斯·B·索勒姆之言,“当文本的原初公共含义‘耗尽’时,将宪法文本适用于一个具体争议,还须接受原初含义以外的其他理论的指导.”[5]宪法阐释的概念将宪法解释理论推向了更为广阔的宪法变迁领域,虽然打开了活的宪法理论进入原旨主义论域的缺口,但只有在巴尔金的《活的原旨主义》中淋漓尽致地呈现.

原旨主义的产生起于针对司法能动主义的反制;原旨主义的发展源于非原旨主义者的层层夹击.不断演进的原旨主义理论因其显著的实用主义色彩——因应问题而生,注定无法形成一种单一、融贯的宪法解释理论.尽管如此,正如索勒姆所分析的,原旨主义作为一个理论家族,仍然有其相似性:(1)固定命题,宪法的原初含义在其制定或批准时就已经固定下来;(2)约束原则,宪法学说应受宪法文本原初含义的约束.原旨主义是一个围绕固定命题和约束原则的理论家族.[6]

二、活的宪法:因变化,还是因持久而活着

一部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宪法如何因应层出不穷的现代问题,这是原旨主义与活的宪法面临的共同难题.与原旨主义主张忠于原初含义不同,活的宪法认为,宪法应当与时俱进.活的宪法的代表人物之一,塞尔温·米勒指出,“宪法,包括美国宪法,始终处于形成状态.它们不是静止的或冻结的.相反,它们是开放性的,一直更新以迎合后续世代的急迫需求等正如每一代知识分子都撰写自己的历史一样,每一代人也都重写自己的宪法——当然,并非彻头彻尾,因为法律不是以这种方式制定的,而是日积月累,一点一点,更像是珊瑚礁的缓慢形成,而非火山的瞬时爆发.”[7]

当然,目前最为著名的活的宪法论者莫过于大卫·施特劳斯.在《活的宪法》一书中,施特劳斯不仅将原旨主义批驳得体无完肤,还确立了一种普通法路径的宪法解释理论.据其论述,“活的宪法”是随着时间演进、变化、适应新环境而无需正式修正的宪法;正是以先例和传统为核心的普通法路径使得宪法成为“活的”宪法,这些先例和传统因此也具有了与美国成文宪法文本一样的地位;普通法宪法的正当性在于,它具有伯克式要求谦逊和常识的经验主义色彩,从而保证活的宪法通过先例的累积和进化在某种程度上受公正和善策观念的影响,维持司法谦抑.[3]27-41

活的宪法理论也遭受了原旨主义者的炮轰.理查德·爱泼斯坦义正辞严地指出,“宪法必须演进以迎合环境变迁,这一理念会摧毁法治.如果下一代人能够随心所欲,成文宪法也只是对永久修改的邀请,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先制定一部宪法”?[8]加里·麦克道尔则一针见血,“活的宪法鼓励这种理念,即宪法只是一个法院能够且有义务装入新酒的酒瓶子.”[9]与此同时,一种原旨主义者的活的宪法理论也初露苗头.沃尔特·伯恩斯认为原旨主义的根基在于“不要使宪法迎合时代,而是要使时代在可能的范围内符合宪法”;[10]斯卡利亚指出对宪法文本的宽容解释,能够保证国会权力足够宽泛,以服务于最初的联邦政府及其未来的可能需要.[11]奥林·哈奇参议员的表述或许更为清楚,“我们的宪法是一部活的宪法.它是活着的,因为宪法所包含的持久原则能够适用到今天,作为我们的根本法.”[12]由此,表面上,在活的宪法论者眼里,宪法是不断变化的,所以是活着的;在原旨主义者看来,原初宪法确立的原则具有持久性和包容性,能够适用于今天,所以也是活着的.实质上,如何看待宪法文本在宪法解释中的地位才是活的宪法与原旨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宪法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德、美两国宪法私法效力之比较 摘 要:宪法只约束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公法关系,不干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法关系,是西方法律的一个深远的历史传统。但二十世纪后期,随着社会和法律的发展。

2、 精、准、活 [摘 要]语文阅读教学要把握好提问的精、准、活。最为关键的还需要教师正确把握问题的难易度,准确掌握提问的时机,理答指导要做到灵活。只有这样,才能。

3、 真、快、短、活 新闻报道也称“消息”,是一种传递迅速,文字简明的事实信息,是新近发生的,有价值的事实报道。新闻的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八个字:求快、求真、求短、求活。。

4、 高考数学选择题秘诀快、活、稳 在高考中,选择题“个性”十足,如:有选择项、结果确定且唯一、评分只看结果不计过程、数量多、知识覆盖面大、占分比例高等等,在高考突出时间要求、每分。

5、 狱内罪犯又犯罪特点、原因和 摘 要:狱内罪犯又犯罪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在监狱工作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大背景下,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狱内罪犯又犯罪的发生,一直是监管安全。

6、 宪法惯例特征、类型和作用 摘要:宪法惯例只能作为一种默示的宪法规范而存在。在实际中与规定在宪法文件中作为默示的宪法规范而存在,宪法惯例与明示的宪法规范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