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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税论文范文 将土地权转让所得申报为股息红利为何被定为偷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偷税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1

将土地权转让所得申报为股息红利为何被定为偷税是关于偷税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偷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三)实质课税原则是重要的税法原则

在本案中,《合作开发商品楼协议书》表面上是商品房开发合作合同,实则成为了姜某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因此实质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税务机关依此认定姜某在纳税申报时将因《合作开发商品楼协议书》所得的分成款申报为股息红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税务机关这种认定思路是适用了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之一,常见于我国税务法律实践中.该原则是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课税.可见,实质课税原则对实现税法公平正义起着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相关税收法律并没有对实质课税原则进行一般性规定,但实质课税原则在相关法律中确有具体体现.如《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况,即在纳税人违法设置账簿、难以查账等情况下,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权力;第三十六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而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和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亦有权力核定其应纳税额并责令其缴纳.又如《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中规定了调整关联企业交易、特定情况下应纳税额调整及反避税一般性条款等.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税法虽然未明文规定实质课税原则,但通过赋予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纳税人某些行为的应纳税额的权力,令执法过程中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成为可能.这些法律规定一个重要的立法目的即否定税收规避行为,保证税收法律的有效实施.

实质课税原则对于税收公平确实有重大意义,但其适用也应受一定的限制,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适用,以达到税收法定与税收公平之间、保障国家税收与保护纳税人权利之间的平衡.

小结

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活动中审查纳税义务时不应拘泥于形式,而应结合交易实质对具体纳税义务进行认定.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偷逃税款,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本案例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有一定规定,如果税法一味依附于法律形式,税务机关则会很被动,可能会错过形式伪装掩盖真實交易目的从而偷逃税款的行为.实质课税原则对于税收公平确实有重大意义,但其适用也应受一定的限制.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实际上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这种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设定的框架内运行.

(完)

总结:本文关于偷税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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