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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卓越论文范文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学教师角色定位与素质结构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卓越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18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学教师角色定位与素质结构是关于对写作卓越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卓越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2011年教育部在其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中指出,为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要实现这一目标,应将法学教师的角色转变为传递法学知识、实践技能、法律价值的角色,并明确法学教师的素质结构的内容包括系统完备的知识结构、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等.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学教师;角色

“教师角色,即指在教育系统中教师所表现出来的、由其特殊地位决定的、符合社会对教师期望的行为模式.”[1]董必武先生曾指出,“办学校要有四个条件:教书的人;教材;学生;钱.钱占第一位,主要是人的问题.”[2]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和政法委提出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法律人才.根据这一总体目标,在主要任务里又提出了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恰好为切实转变新形势下法学教师的角色定位,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学教师角色转变的重要意义

(一)法学教师角色转变是建设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的必然要求

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是教育部提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整个计划得以实施的核心环节.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法学教师的角色,才能完成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的目标,否则上述计划很难得以实施.因为法学教师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始终具有主导的地位,法学教师能力与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学人才培养质量.因而法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才有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律人才.

(二)法学教师教师角色转变是法学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

根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国要建设80个左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这为法学教师的角色转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述目标,全国高等学校法学院校要及时对其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调整,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重点是着重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因而实施新的培养方案的关键还在于法学教师.

(三)法学教师角色转变是进一步推动其科学研究的重要要求

科学研究是高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科学研究是提高法学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正如前苏联一位科学家指出:“在大学里,教学不应该脱离科研,科研没有教学照样发光、燃烧,但是教学没有科研,尽管它的外表多么诱人,仅仅闪烁而已.”[3]毋庸置疑法学教师是法学科学研究的主力军,而从目前法学教师的科学研究情况来看,法学教师侧重于对法学纯理论的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往往来源其法学理论研究,缺少来自于法律实践中的课题.因而,转变法学教师角色以后,法学教师可以通过适当参加法律实践,从法律实践中获取更多的科研课题,从而达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密切结合,使法学理论真正为实践提供指导.

二、传统体制下法学教师的定位及缺陷

(一)法学教师的知识结构存在缺陷

从目前全国法学院校对所招聘的法学教师的基本条件来看,绝大多是法学院校都要求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而取得博士学位的这些人员往往是来源于从高校到高校的,所谓的高层次人才或者是高学历人员,招聘时所进行的笔试和面试的内容,往往也是法学理论方面,很少涉及实践层面的问题.由于这些人员很少从事过法律事务工作,因而引进之初,其知识结构就有很大的缺陷,法学教师只要熟悉教材就可以很容易应付课堂教学.再加上引进以后法学院校又忽视对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因而现有的法学教师队伍难以有效地胜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任务,这直接导致了“法科学生的知识储备、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等应用型素质存在严重缺陷.”[4]

(二)法学教师的队伍结构存在缺陷

如前所述,目前全国法学院校法学教师的入口途径,主要是根据法学院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因而法学教师队伍往往都是清一色的高学历人才.而法学院校很少从法律事务部门招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法律职业人员,作为其正式的员工.因而,整个法学教师队伍存在着理论型教师充足而实践型教师不足的结构性缺陷.一些法学院校虽然也聘请了一些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律职业人员作为教师,教师有时也会通过做讲座等形式参与法学人才培养,但教师参与法学人才培养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教师的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实际上教师有名无实.

(三)对法学教师的培养与评价体系存在缺陷

从各个高校的情况来看,学校对教师包括法学教师的培养与评价体系中过于重视对教师的科学研究,忽视教育教学研究,绩效工资的高低往往取决于科研成果级别的高低.也就是说,教学再优秀,如果科研成果的级别不够,仍不能获得学校划分的职称级别,相应的也不能拿到高级别的绩效工资.由于科研压力,而且科研好坏直接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法学院校一般也没有提高法学教师实践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法学教师提高其实践能力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提高法学教师进行法律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学教师定位及其素质结构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学教师定位

对于新形势下法学教师的角色定位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如彭金治教授认为,法学教师的角色应当是“教书育人和实习律师、模拟法官、检察官”[5].有些学者认为法学教师的角色应当是法学家、法律家、教育家.以上观点都在强调法学教师角色中的社会属性.埃尔曼将法律职业分为五类,其中第四类是法律学者[6], 法学教师应属于第四类,而且在法律职业群体中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其他法律职业群体大体上都是经过法学教师的培养而建构的,即我国培养法学人才的主要途径还是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根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的要求,应进一步转变法学教师的法学教育理念,法学教师应承担“为学生传递法学知识、实践技能、法律价值”的角色.

总结: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卓越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依法治国背景下复合型法律人才之培养 [摘要]“法治中国”方略的提出,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这也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人才的培养面临严峻。

2、 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摘 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力图通过创新培养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和优化教师队伍等方式,推动我国法学教育整体转向和全面转型。理工院校卓越法。

3、 基于一带一路背景国际警务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摘 要】本文分析国际警务人才培养现状与质量,以及国际警务人才培养机制,并指出警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影响因素,根据相关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国。

4、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融入医学院校思政课的实践教学 摘要:为了培养卓越医生,并提高医学院校思政课的实效性,文章探究了将“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融入医学院校思政课的依据及其实施路径。关键词:“卓。

5、 地方高校培养卓越法律本科人才探析 摘 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在我国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地方高校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时应当以地方性与实务性为基础,培养具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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