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关于被害人论文范文 如何完善我国被害人赔偿制度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被害人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5

如何完善我国被害人赔偿制度是大学硕士与本科被害人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被害人陈述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 自刑民分离之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若要获得赔偿,只能依赖于民事诉讼,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要求,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的被害人打赢了官司但被告却无财产可执行或恶意逃避执行而得不到赔偿,正义只能在一纸公文上体现,无法照进现实.本文仅以交通肇事为例,阐述笔者认为的更完善的被害人赔偿制度.

关键词 赔偿 交通肇事 被害人

作者简介:邹荔,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015

一、选择交通肇事案作为切入点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出行的工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的出行变得更加便捷高效,但随之而来的居高不下交通肇事率却成为了群众安全出行的一大隐患.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简称《公报》),《公报》指出,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19440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2.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6559万辆,增长15.0%.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49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2016年,我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以上数据只反映出货车致人伤亡的数据,但可推知,在过去的2016年里,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不会低于8万人,甚至更高.

种种数据表明,交通肇事案已成为非严重暴力犯罪中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性最大的犯罪,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个家庭因此遭受心理与经济上的双重打击.而在实践中,由于刑民分离,当事人要求获得赔偿只能通过独立的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获得赔偿,即使胜诉,也可能在赔偿过程中受到重重阻碍,对于被害人无疑是二次伤害.

二、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渊源、现状及不足之处

(一)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

《汉漠拉比法典》第23条:“如强盗不能捕到,被窃者应于神前发誓,指明其所有失物,则盗窃发生地点或其周围之公社及长老,应赔偿其所失之物.倘若生命被害时,公社与长老应赔偿其亲族一名.”从这条可以看出早期的赎罪金是由血亲复仇和同态复仇演变而来的,以达成平衡被害人的报复心理的目的.到了十九世纪,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由刑事审判来认定,而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诉求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得保障,若加害方无力赔偿,被害人只能忍受不公,正义无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外国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制度

西方现行刑事犯罪被害人赔偿法律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普遍规定了国家补偿制度和犯罪人刑事补偿制度.

1.英美法系

英国的《道路交通法》对于在公路上使用或许诺以及雇用他人使用机动车的人,强制其投保责任保险,一九七二年被修正以后,增加了提存保证金的方式代替投保责任险,对于违反该规定的人可以处以罚金或处有期徒刑.1930年制定强制保险制度的同时颁订了《第三人径向保险人求偿法》,规定当被保险人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时,第三人有权径直向保险人求.美国联邦政府将酒后驾车肇事列入刑事被害人的救助范围内,补偿金额的总和为扣除保险赔偿金和社会救助金的数额.美国现在大约半数的州采行无过失保险制度,虽然各不相同,但从不同程度保护了被害人的权利.

2.大陆法系

法国的《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机动车不论是否处于行驶装态,也不论其是否与受害人接触,均可被认定为与交通事故有牵连.德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受害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均为法律保障的范围,但慰抚金则排除在外.

(三)国际立法上的不足

现代刑罚理论的犯罪通常是国家的侵害,对代表统治阶级利益或广大人民利益的损害,而被害人遭受的痛苦成了第二位.而且,现今的司法实践与理论上都盛行着重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观点,以此彰显人权的普遍性以及司法的无私性,笔者并不是反对这样的观点,但是笔者认为被害人在加害人的行为中受到过一次伤害,在漫长的诉讼中苦苦煎熬,诉讼结束后也可能无法获得赔偿而承受经济上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他们才是更需要保护的人.

三、我国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的困境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受到损害的范围包括身心损伤、感情痛苦、经济损失三部分,因此赔偿包含经济损失,也包含精神或身体损害更加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法条即表明在我国,被害人由于原告的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并因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支持.有些学者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现象解释为对罪犯的刑罚已经在精神上抚慰了被害人.笔者认为,被告的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者破坏社会秩序,违背法所维护的社会正义而需要承受的惩罚,这是被告人与国家在公法中的是非问题,而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赔偿是属于民事上债的问题,这两样不能混为一谈.

(二)刑事被害人的民事赔偿率普遍偏低且无其他救济途径

交通肇事案件赔偿率低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二是因逃逸而造成无法确定被告人;三是被告人恶意逃避赔偿.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基金规定垫付的三种情形: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但是只限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抢救费用.许多被害人的收入是家庭经济的唯一来源,由于得不到赔偿,家人的生活限于困,这对被害人是极不公平的.

(三)司法实践的不良惯性及不合理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某些审判机关司法观念不正确,在调解过程中,尽量让被害人作出让步,不注重对刑事被害人赔偿请求权的保护,以达到调解息诉的目的.就我市而言,交通肇事案件每件的调解率保持在80%以上.有的地方法院重刑轻民,对犯罪惩罚问题重视,不重视被害人求偿权的问题.执行过程中,被害人如果想快速得到赔偿,还需要自己去了解加害人的财产情况,这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要求明显过高,种种现实的困境让司法的公正无法落实到被害人.

总结:这是一篇与被害人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经济新常态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从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来看,社保制度本身就是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文章在剖析我国“新常态”下市场经济发展特征的基。

2、 健全完善我国公职律师制度问题析论 摘要: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进程中推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司法配套制度。然而从实际运行状况来看,该制度并未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应。

3、 完善我国拆迁行政制度构想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拆迁”一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拆迁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与公众的。

4、 我国刑事赔偿制度完善 [摘要]1995年《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2010、2012年《国家赔偿法》进行修订。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5、 我国消费合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摘要:在跨国消费和全球化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的情形之下,因消费合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因此,本文从我国现有。

6、 论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 在当今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热点。然而,由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无序发展,个人信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