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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诉讼论文范文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公益诉讼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24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是关于本文可作为公益诉讼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检察公益诉讼服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环境公益诉讼已成为学界讨论和司法实务的热点问题.从环境公益诉讼的产生基础入手,为保护主体对环境利益的诉求表达,应建构环境利益的诉求表达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以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为基点,以环境利益诉求关系为标的,以法官裁判为指向的一种利益平衡协调机制.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法律移植过程.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权;利益诉求;诉讼处分权

[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72(2009)02-0111-04

伴随着社会经济情势的变迁,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并成为社会各阶层竟相关注的社会焦点和热点,环境公益诉讼则反映了时代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利益诉求.环境公益诉讼,乃是发挥“民众参和”和“司法监督”之力量,以达到环境保护目标之诉讼制度,值得重视和推展[1].笔者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损害之虞时,任何法律主体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以表达环境利益诉求,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制度.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产生基础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的、发展中的权利,其实质是强调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对其生存环境享有特定环境条件的权利,即主体对环境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享受权利.这项权利包括一系列子权利: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合适的日照权、环境审美权、安宁权、通风权、户外休闲权等[2].环境权应该是环境法上明确宣布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环境权的实体性权利,是公民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后寻求救济的法律依据.

环境权所指向的对象大多为公共物品.如大气、水流等,这些物品往往产权不明,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又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因而哪些人可以对此主张权利,权利受侵害的程度和范围有多大等问题很难界定;在诉讼进程中,被告多是在社会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大企业、政府机构,诉讼双方的社会经济地位、诉讼能力极不平衡,诉讼因而很难正常进行;环境侵害具有的广泛性、复杂性、多样性以及潜伏性等特点,其争议焦点甚至会涉及政治因素,致使法律难以提供相应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常常导致许多环境侵害发生后长期无人问津,甚至情况恶化、矛盾激化,最终造成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害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救济.

面对这些问题,既有的诉讼理论和严格的诉讼机制使得环境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出现真空.如何更有效地保护主体对环境权的利益诉求表达,以及如何建构公共环境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已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制度难题.因此,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全民参和的环境公共利益保护机制应运而生.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

世界各地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尽相同,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概念.在美国称之为公民诉讼制度,是指公民可以依法就企业违反法定环境保护义务、污染环境的行为或主管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提起诉讼[3].在日本称为“公害审判”,或“环境保护诉讼”[4].在我国台湾,环境公益诉讼乃为环境行政诉讼之-种.笔者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参和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于个人或组织提起的违法侵犯国家环境权益、社会公共环境权益的诉讼进行审理并判决,以处理违法行为的活动.和传统的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方式和手段相比,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保全环境公共利益.其利益诉求不是为了个案救济,而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导致这种利益对公众的重要性.第二,双方当事人地位悬殊.公益诉讼的原告一方多是普通的公民,而被告一方往往是掌握着环境监督管理权力的部门或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原、被告双方的力量对比明显不均衡.第三,涉及的利益范围较^传统民法上的环境纠纷主要表现为由相邻、通风、排水、排污、采光等而产生的纯利益性质的纠纷.当今,环境纠纷早已突破私益的局限,其公益化的趋向日益明显,而且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化的特征.有些环境违法行为可能没有影响到具体公民的权益,但却影响了国家、社会公益,因此环境公益诉讼自然会牵涉较广的利益范围.第四,主体的资格要求不同于一般诉讼主体.我国现行诉讼法规定:只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才有起诉资格.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却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其状况的好坏、优劣会涉及每一位人类成员.严格地说,只要涉及到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就可以启动该程序.第五,诉讼的功能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由于环境侵权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诉讼的提起不以发生实质性的损害为要件,即对公益的侵害不需要现实的发生,只要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地判断其具有发生侵害的可能性即可提起诉讼.同时,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内容不仅针对已发生的事件采取救济措施,还可通过禁止令等,防止或减轻未来环境公益损害结果的发生.第六,环境公益诉讼不只是处理该纠纷本身,对纠纷涉及的环境社会问题也将划人诉讼结果的影响范围,可谓一箭双雕.即环境公益诉讼通过诉讼裁判的结果,确认一定的环境公益价值的存在,由此影响到社会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具有促进环境政策形成的机能[5].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和功能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激发公众参和环保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实现环境正义和环境 的制度化手段,通过推进公众参和,寻求法律的改变和适用方式,从而改造甚至重塑整个社会.在制度构造上,环境公共利益诉讼是以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为基点,以适格原告的诉讼为起点,以环境利益诉求关系为标的,以法官的裁判为指向的一种利益平衡协调机制.

首先,在环境法的视野中,公民的环境权的保护在民法、行政法中混杂不清,法律权限模糊,致使环境利益诉求表达受到极大的限制和阻碍.而环境公益诉讼正是普通民众援用公益诉讼机制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施环境法律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精髓在于公众为保护环境和促进环境法律的良好实施,可对和自身无实质关联的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就和环境权益相关的争端寻求法律救济[6],从而保障了利益诉求的畅通、公共利益的实现.其二,环境公益诉讼作为政府实施环境法律的重要补充,通过公益诉讼激发诉讼活动,强化了环境公共利益诉讼对环境公害、环境群体纠纷的制裁和抑制功能,为环境法的执行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实现途径,同时也有助于促使政府积极遵守环境法.因此,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也决定了实行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其三,环境公共利益诉讼展开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有关集团的新的权利逐渐生成的过程”,包括环境公共利益诉讼在内的“集团诉讼通过主张一定范围的集团共同利益,具有对现行的实体法进行修正或形成新的实体法的可能性”[7].申言之,公益诉讼既是一场法律运动,也是一场名副

总结: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公益诉讼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其新课题 摘 要:环境公益诉讼是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的形势下,为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而产生的。当下,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及。

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摘 要: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为此,本课题结合2015年1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

3、 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 摘 要:我国的公益诉讼目前还处于探索时期,因为公益诉讼更大范围地涉及到相关人利益因而其实践与发展过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以华政学子状告国拍行混。

4、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完善 摘要:随着政治经济的完善,我国的司法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很多公益法律体系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诸如环境保护、弱势群体保障等。只有不断加强这。

5、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 摘 要 环境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国立法、司法在不断改进。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

6、 关于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结构 摘 要 劳动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劳动法领域的典型应用,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益诉讼。鉴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社会上存在许多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