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毕业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论文脚注的标准格式 标准的论文格式 论文标准格式范文 论文注释的标准格式 课程论文的标准格式 论文的标准格式模板 郑大自考金融毕业论文的标准格式 论文目录的标准格式 优秀教育论文的标准 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论文 标准论文要求 国家级期刊标准

关于标准合同论文范文 海难救助中相关标准合同的应用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标准合同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海难救助中相关标准合同的应用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标准合同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标准合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为了鼓励救助人积极进行海难救助,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遇险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成功救助的一方有权为其救助行为请求一定的救助报酬.但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救助方不能准确签订救助合同,做到不到救助报酬等情况.

本文在分析海难救助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律条款的基础上,围绕我国海上救助现状,就救助方救助合同选择、报酬确定和能否实现的话题提出看法.

关键词:海难救助 救助标准合同 应用

1 构成海难救助的条件

海难救助(Salvage at Sea),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部分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水域.是海上运输中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也是海商法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这一种制度,救助人如能成功地使遇险财产脱离危险,即有权请求报酬,这一点为陆上任何救助行为所不具有的.为了鼓励海上救助,振兴航海贸易,从中世纪起,欧洲各国开始海上救助的立法活动.海难救助法律制度以公平、公共利益和鼓励救助为基本原则,以确定救助报酬为核心内容.广义上的救助包括对人的救助,也包括对物的救助;而本文主要是讨论狭义上的救助,仅限于对船舶、货物、海洋环境和海上财产的救助.

我国《海商法》对海难救助作如下定义:“海难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原则上讲,任何有效的、使遇难船舶和货物脱离危险的服务都是一种救助,但并非都可以构成海难救助,海难救助的形成必须满足一些必要条件.传统的海事法律观念认为救助成立有四个条件:

1) 必须是海上财产遭遇危险;

2) 救助人必须是完全没有救助义务的第三人;

3) 救助人对船舶和财产的救助出于自愿,而非合同或者法律上的义务,同时,被救助人接受救助也是自愿;

4) 救助必须成功,要有效果(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从《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实施后,第4个要件“救助必须有效”已经不能成立,没有效果只是没有报酬请求权,海难救助的事实仍然客观存在,救助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国际救助公约》中特别补偿条款不需要以效果为要件.

2 海难拖带救助合同种类及特点

合同救助是海上救助中运用的最为广泛的一种救助形式,在海难救助的法律关系中,往往涉及不同国籍的船舶和利害关系人,救助人和被救助人之间一般根据海上财产所遭遇的不同危险性质和程度,约定提供各种方式的救助作业并商定应付的救助报酬,这就出现了不同类型、不同报酬条件的救助合同.根据合同的标的和报酬的性质,即以实用海难救助法律作用划分合同性质为标准,救助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2.1“无效果—无报酬”合同

“无效果无报酬”(No Cure No Pay),在海难救助中是一条古老而被广泛适用于海难救助的原则,早在《1910年国际海难救助公约》中就已经确立其地位.即请求救助报酬应该以船舶或货物的全部或部分获救为前提条件.这一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救助立法所普遍接受.1908年,由英国劳合社制定的“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标准格式正式问世,并广为流行.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救助合同是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 “劳氏救助合同标准格式”(Lloyd’s Standard Form of Salvage Agreement, 简称LOF)其在国际上已经做到到普遍认可和使用;除LOF格式外,德国的“汉堡标准格式”;日本JSE标准救助合同即日本船舶交易所(JSW)文书委员会专用“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我国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994)标准格式(北京格式)”都与LOF合同极为相似.

无论是《1910年救助公约》、《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还是我国《海商法》,都确立了海难救助中的两项基本原则:“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做到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救助未取做到效果的,除本法第182条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无权获得救助款项”.(《海商法》第179条)即“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救助报酬不做到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海商法》第180条第2款).要正确理解这一原则关键是弄清“效果”的真正含义.这里所说的取做到效果并非是说一定要使财产全部获救,而是只要取做到一些有益的成果(useful result)即可.《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从鼓励救助人的角度增加了“特殊补偿条款”,打破了“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束缚.《89年救助公约》规定,当船舶或船上货物对环境污染构成威胁的时候,救助人对其进行了救助作业,救助无效果或效果不明显,且未能减轻或防止环境污损,救助人所获得的报酬少于其所支出费用的时候,救助人有权获得相当于该救助费用的特殊补偿.如果在救助作业的同时防止或减轻了环境污损,特殊补偿可增加到救助人所花费用的130%,甚至200%.这一规定旨在倡导救助人为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染做出不懈的努力.这并非对“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进行了否定,而是对其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中,救助人应尽最大努力救助遇险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任何其他财产,尽最大努力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伤害,并将获救财产送至合同注明的或者签订合同后双方商定的安全地点.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当被救助方合理地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影响.(《海商法》第177条),救助人无论是对财产的救助,还是为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都应“尽最大努力”并应具备应有的谨慎,在救助作业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可能的合理措施.

在海难救助中,大多数情况下救助方到达救助现场前对被救船舶和货物的实际遇险情况不明确,且对未来作业难度、内容、时间等因素无法预期,建议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合同.救助方在救助作业完成后,通过提交救助过程产生的实际消耗和取做到的救助效果等资料,双方协商或通过海事仲裁,裁定最终的救助报酬.

总结:该文是关于标准合同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参考文献:

1、 环境救助响应程序与收费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了海上发生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严重生态危害,为减轻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建立了环境救助响应程序与实施步骤,对。

2、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剥离标准 摘 要: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

3、 煤炭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和内部审计 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也顺应市场发展以及我国的战略规划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做。

4、 国企管理绩效审计标准现状构建 一、当前国有企业管理绩效审计标准的现状(一)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在一些针对性及系统性层面的法律规范比较缺乏,整体来看法律基础相对薄弱。针对不同行业。

5、 主动作为务实苦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审计工作任务 这次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娄勤俭省长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李健厅长作了全省审计工作报告。会议交流了经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