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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羁押论文范文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基层实践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羁押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23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基层实践是关于对写作羁押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羁押期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灵川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一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建议下被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固定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议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配套机制,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工作.

关键词: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是否有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及如何审查未作规定,2013年1月1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了我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我国的羁押制度改革提供了有效依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四种情形不需要羁押,十二类人在符合必备条件后不需要羁押必要性审查,引起广泛关注.为贯彻履行这一新增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健全和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一、灵川县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主要做法

灵川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加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力度.截止2016年5月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10人,有关办案机关采纳并改变强制措施10件10人,成功率100%,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人数占逮捕人数比例为18.5%.

(一)找准切入点,主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要求驻所检察人员做到,对审查逮捕后的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增加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权利事项,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流程.驻所检察人员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宜继续羁押情形的,应主动启动羁押风险审查工作.同时,通过和被审查在押人员以及其同监舍在押人员谈话,了解被审查在押人员的日常表现、悔罪态度,并结合在押人员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向看守所监管民警了解被审查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遵守监规情况等方面情况,形成对被审查在押人员形成初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明确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需主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标准,将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羁押期限届满等九种情形规定为应当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范围,并探索对“严重病犯、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三类法定不适宜羁押情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完善程序,建立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表

对案件进行捕后跟踪,通过提讯、教育、审查申请材料等方式,及时关注法律变化和证据变化、刑事和解、逮捕时适用条件发生变化、在押人员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 等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办案单位和部门了解被审查在押人员的具体案情,评估在押人员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了解被审查人员是否具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相关证据是否已经固定,如果对被审查人员变更强制措施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所犯罪行是否可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三)突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重点

主要评估被审查人员有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能否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要充分考虑已羁押时间和可能判处刑罚是否相适应,避免因羁押导致量刑失衡现象发生.重点审查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管制、拘役、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轻型犯罪案件.从思想上转变认识,改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旧观念,注重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具体而言,对于具有犯罪未遂、过失犯罪、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初犯、偶犯、积极退赃或赔偿、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以及由于身体、生理、年龄等原因不适合羁押的在押人员,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可以依法重点审查.

(四)加强和在押人员所在地有关机构人员沟通联系

对在押人员律师或者近亲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到在押人员或其律师申请后,启动审查程序,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理由进行社会调查,到社区了解其反映的事项是否属实,其家庭成员是否需要其照顾等,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五)加强合作联系,建立沟通机制

和法院、 局会签《关于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办法》,依托依托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和 、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审查合力,及时掌握案件情况、诉讼阶段,沟通处理意见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通过依法履行对批准逮捕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驻所检察个案审查等职权,发现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情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审查动力不足

由于审查时限过紧,承办人需要额外付出大量劳动,建议不被采纳时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导致承办人主动审查继续羁押必要性动力不足.从目前人员编制和结构来看,监所检察部门人员相对较少,而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察评分标准》中,对于特大型看守所,派驻检察人员的人数也仅5人,这些人员还要负责安全防范检察、监管民警职务犯罪侦查、戒具检察、留所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大量工作,再从事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证据收集工作,显得力不从心.

(二)工作认识不足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执行中,部分办案人、办案单位可能认为批捕环节已经进行了一次必要性审查,逮捕之后羁押阶段再进行一次审查,存在工作的重复性,少数办案人员甚至为了方便办案,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不大,或者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给予变更强制措施后,其不能及时到案,给案件审理造成不利,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及患有疾病不適宜 的犯罪嫌疑人仍会予以羁押.

总结:此文是一篇羁押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 [摘要]现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从制度内容的具体设计到相关配套机制、资源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制约了司法实践中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实效的发挥。如何完善。

2、 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摘 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严重侵犯了被羁押人的人权,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新修改的刑诉法明确了其必要性审查制度,这是。

3、 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应用 摘 要: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继续审查的制度。这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

4、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证和实践 摘 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责,旨在解决目前居高不下的羁押率,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纠防超期羁押、防。

5、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质量控制机制 [摘 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意义十分重大,虽然这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机制而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目标并未完全。

6、 羁押必要性审查博弈论应用 摘要:修改后刑诉法以来,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落实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督职能与诉讼职权混淆;二是启动程序不够规范;三是职责分工不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