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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保护探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26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保护探究是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对传承人的立法保护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环节.我国目前对于非遗传承人保护的立法还存在立法缺乏规划性,传承人主体资格不够明确等问题,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公法和私法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16;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030-02

作者简介:徐瑾(1982-),男,江西瑞昌人,法学硕士,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和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环境和资源法学;王拯民(1994-),男,江西吉安人,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和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法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法理学.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定义

传承一词可分为“传”和“承”,“传”指的是传承人把自己所掌握的技术、技艺或技能传授给后辈,“承”是指传承人从前辈那习得技术、技艺或技能,并加以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①传承人不仅要在“传”上下功夫,更要注重“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征

其一,精通或掌握非遗技艺.这是作为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的前提和基础.这一特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非物质性有直接联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并不必须依赖物质载体,而依赖于物质载体中所蕴含的文化空间.

其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人们普遍知晓或认可.传承人具有强烈的区域性.传承人需要在该区域或领域内拥有一定的影响力,被社会广大群众接受和承认,这是传承人所必要的外部因素.

其三,未经行政机关认证.这一特征是非物质遗产传承人不同于非物质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之处.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是经国家行政机关确认的传承人,传承人则是未经行政机关认证的群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保护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保护问题

1.行政法立法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制定和颁布,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法保护立法层面上已经拥有了专门法,但是,在该领域中仍有诸多不足之处:

第一,立法缺乏规划性.从全国来看,虽然有部分省份已经针对传承人制定了相关法规,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地区的地方立法没有跟进.

第二,对传承人的保护缺乏专门的行政法.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原则性规定居多,其内容需要相关的下位法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行政确认方式有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行政确认主要是通过对传承人的认定反映出来的,现如今没有相应规范设计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对传承人的认定在各层级各部门有着不小的冲突.

第四,缺乏完善的行政奖励措施.虽然有部分代表性传承人获得了国家的人可并得到了相应的资助,但单纯的政府补助的金额极为有限.

2.知识产权法立法问题

第一,传承人著作权权利主体难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世代相传,许多创造者无法查明,非物质遗产具有群体性的特点,它的权利主体是个群体而不单指个人,这也就导致了著作权的权利主体难以确定.

第二,不能满足专利实质性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拥有悠久的历史,因此在特定的区域被人们所普遍熟知,这就使得其丧失了新颖性.在大多传统技艺当中比如苗族的吊脚楼,这类技艺拥有很强的独特性,但具备创造性的可能并不大.部分非物质遗产不能在生活当中得到广泛应用,因此也不符合实用性的要求.

第三,商标制度对传承人保护作用小.商标制度只涉及到商标本身,却并不能规制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商标制度并不能保护非物质遗产本身.

3.刑法保护立法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性载体.对传承人的侵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没有特别的规定,现阶段只能参照相关条文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实质上只能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当作普通的刑事案件来处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不重视

重视程度不高所带来的立法缺失,不仅使得传承人自身的生活难以得到相应的保障,导致其无心从事,并且未在社会营造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社会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当行为只会愈演愈烈.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写作度不完善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相关概念设定过于简单.该法对代表性传承人做出了界定,只保护到了代表性传承人,这一做法将绝大多数的传承人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排除在外.

第二,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的认定程序有待提高.我國现阶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申报制度,在整个程序当中的申请是程序的逻辑起点.部分传承人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低,生活住处偏僻、消息闭塞,对现行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很难有自主申请意识,因此容易因未申报而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存有遗漏.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平衡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传承人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传承人的义务方面,对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几乎没有提及,权利和义务在该法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对等性.

这种立法的背后是国家注重对其行政性保护的立法思维,也造成了实践当中传承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权利被侵害时并不能很好地获得法律的救济,这在一定程度上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初衷相违背.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参考下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参考文献:

1、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其变迁相关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逐渐开始强调和重视文化的重要性。

2、 后申遗时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摘要】在“非遗”代表作名录体系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普遍存在着“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如何真正实现“名录体系”对非遗保。

3、 后申遗时代的反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论争 摘要:2014年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进入了“后申遗时代”,然而,“后申遗时代”的实践开拓并未终结“申遗时代”遗留的诸多理。

4、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策略 摘 要: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上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制定一整套具有全面协调性、。

5、 学校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作用探微 摘 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在“全球化”语境下的今天,必将经历多元文化的碰撞。文章从“全球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校教。

6、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机制探究 摘 要 目前我国行政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方式有很多,但是问题又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保护理念的落后,行政确认制度、行政奖励与行政帮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