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边界是适合不知如何写意思自治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意思自治的基本点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营模式以及公司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股东是出于自身利益而设立公司的,但通常他们并不会直接参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时候股东就需要利用公司章程对公司法定规范以外的公司内部治理问题进行补充、细化,使股东自己能够更好地管理公司.本文通过对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原则和划定标准进行论述,探讨公司章程自治的边界即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赋权性、补充性的认定.
关键词 公司章程 公司法 意思自治 边界
作者简介:周建平,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138
一、公司章程的概述
(一)公司和章程的关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们要想成立公司就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并且设立的公司及股东,还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要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可见,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是公司设立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八十二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作了相应的规定,而且是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从《公司法》列举的载明事项可以看出,公司章程全面规定公司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营模式、公司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基本规范,是管理公司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其公司行为要符合自己的公司章程规定.可见,公司章程是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规范性文件,是公司的“宪章”.
(二)公司自治和公司章程自治
由前文分析可知,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基础性规范文件和股东管理公司的基本工具,发起人或股东在设立公司的同时就要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和运营模式都要依照章程进行.但公司自治是一个外延很大的概念,而要实现公司自治就需要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公司章程,这其中以公司章程自治为公司自治的重要表现形式.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是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来达到自理公司的目的.因此,也可以说公司章程自治即股东自治.
二、意思自治的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
意思自治原则的第一次提出可以追溯至法国民法典,法国大革命后,人们开始追求自由和平等,法律特别注重保护人权,甚至立法确认了天赋人权的基本观念(1789年的《人权宣言》),这些思想在后来逐渐演变出了意思自治原则.当时的意思自治过于强调个人的意思表示,极端尊重个人之自由.随着社会以及人权观念的发展,法律开始对所有权和契约自由加以限制,由原来的个人主义向社会主义靠近,由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发展.
现代法律上的意思自治是指在法律赋予的一定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在有条件限制下,个人可以自主的决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一切社会关系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根据.
意思自治是公司章程自治的理论基础,是指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创设属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私法自治的重点是意思自治,而公司法属于私法,因此公司法也具有意思自治的基本精神.意思自治体现在公司法中,在管理公司时是基于当事人(股东)的意志去管理公司,这就是意思自治在公司法中的体现.然而,在任何立法者眼中,社会利益从来都是高于个人利益,意思自治从未在法律上被绝对化,因此,一定程度的自治和国家的调控是应该相协调的.只有当主体的个人意志和法律所体现的社会意志相吻合时,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效力.
(二)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现行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都有规定意思自治原则.上文已经分析过公司自治和公司章程自治的关系,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通过公司章程中实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自治包括以下的基本内容:
1.订立的自由.发起人设立公司是为了通过投资公司获利.因此,发起人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股东进行合作,然后就设立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最后根据协商的结果制定公司章程条款,所以公司的设立过程也是制定公司章程的过程,公司的自治本质上就是公司章程自治.公司章程自治首先就表现在订立公司章程的自由,签订怎样的内容都是发起人的意思表示,谁都无法强迫发起人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当然公司章程的制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内容的自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记载: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等内容,这些是必须要在公司章程里载明的,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没有记载导致的法律后果就是公司章程无效,从而可能导致公司设立失败.因此公司章程订立的时候必须将公司法要求的绝对记载事项进行明确规定.至于公司章程的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法律不做硬性要求,而是授权给发起人或股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根据发起人及股东的意思表示进行规范,这就体现了公司章程内容自由,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自治权利.
3.修改的自由.公司章程在制定完毕后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但公司的经营环境是动态的,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就需要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章程做出一些相应的改动.由于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制定的,自然变更公司章程的权利也应属于股东.虽然股东拥有修改章程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任意修改章程的内容.对公司章程内容的修改不应违反法律法规,且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但是,要不要修改和该怎样修改,什么时候修改,都是由股东自己决定的.
三、公司章程自治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小股东利益
在股东人数较多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都是一样的,有大小股东之分和控股股东、一般股东之分,虽然他们持有的股份不一致,但他们所享有的股东权利是一致的,怎样协调和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保障所有的股东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正是公司章程要解决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中小股东所掌握的公司信息没有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多,这就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固定和明确股东的权益,以及侵犯股东利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从而保障这些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样的,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细化规定,以便让股东更好地管理公司.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意思自治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论意思自治在民法中地位 摘要:意思自治主要作用于私法领域,因而又被称为私法自治,是指个人得依其意思形成其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自治被认为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民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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