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论文范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从隐私权看中西文化差异论文范文 隐私权论文提纲 网络隐私权开题报告 隐私权开题报告 网络隐私权论文大纲 网络隐私论文

关于隐私权论文范文 关于金融外包业务侵害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隐私权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12

关于金融外包业务侵害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是关于对写作隐私权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隐私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一、概念与现状

(一)金融隐私权的概义

金融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金融信息所不受他人非法侵扰、收集、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权利.金融信息是金融机构在业务活动中知悉和掌握的,包括个人的身份、金融资产状况和交易情况等所有信息和资料,主要指账务信息(如银行账户、存贷款数额、等)、信用信息(如透支记录、持卡数量等)、投资信息(如证券账户资产构成)、保险信息等,这些信息直接反映出金融消费者个人资产状况、信用状况和其他信息,对消费者个人来讲,都属于个人隐私敏感的信息,信息持有者对其信用信息及利益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主要包括三种权能:一是支配权能,即信息持有者有自由支配个人信用信息的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允许第三人知悉和利用.二是隐瞒权能,即信息持有者有权隐瞒其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权利,自主决定其个人相关信息是否为他人所知悉.三是救济权能,即当金融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造到不当泄露或侵害时,信息持有者有权寻求司法救济,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金融外包业务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深化,金融业竞争日益剧烈,带来了金融外包业务的蓬勃发展,金融业务外包逐渐向更广泛的业务领域渗透,涵盖范围也越来越广,服务手段也越来越先进.金融外包业务主要包括三类:即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金融外包业务内容主要是外包银行信息系统,通过承包商提供服务,使银行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二、危害类型

(一)信息技术外包对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危害

近年来,金融业务逐渐变为信息管理业务,从客户需求、竞争压力、以及成本效益考虑,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增加对IT系统的投入,服务提供商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系统安全漏洞也逐渐加大,这给利用互联网窃取别人隐私的提供了温床,容易造成客户的泄漏、丢失、损坏,带来诸如冒名透支欠款、办理窃取钱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些都严重侵害了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甚至还会导致信誉风险和法律风险,使金融机构及消费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业务流程外包对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危害

在外包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商业银行在向承包商透露有关银行的信息和数据的同时,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安全也带来隐患,特别是对数据处理、信息录入一类的流程外包,客户信息会以载体的形式在承包商方面保留一段时间,产生在银行外被窃取的可能.以银行催收业务外包为例,金融机构往往事先没有向客户提供催收服务商的相关信息,以及催收业务的开展方法、过程和作用,使得客户无法预期自身财产信息和信用信息的流向,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其享有完整的金融信息隐私权,这些行为直接侵犯了客户的金融信息隐私权.

(三)知识流程外包对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危害

知识流程外包主要倾向于信息集成,包括一定程度上的判断、解释、决策和结论,对知识流程外包提供商来说,专业人士是极度缺乏的,而有些承包商员工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会频繁更换工作,加之没有持久的组织忠诚度、信誉度、保密等培训,容易造成其违背心理契约和职业道德的现象,从而成为泄漏客户信息,侵犯客户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高发人群.

三、原因分析

(一)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管理机制不健全

金融机构拥有大量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第一手数据,且对这些数据有着支配权能,作为金融业务外包的发起者,在外包业务时,势必将部分数据信息交给承包商,但大部分金融機构未将个人金融信息泄漏作为一种业务风险来防范,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消费者采集、使用、传递、保存、销毁等环节保护机制,使得金融消费者信息在金融机构各环节随时都有遭到非法泄露的风险.

(二)信息监管与保护机制不健全

一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律不完善、行政法律责任缺失.伴随我国金融外包业务的快速发展,相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没有同步跟进,只能参考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金融业务属性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对于金融业务外包过程中出现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行为,没有规定直接适用的罚则,难以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保护.

二是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监管不到位.现有监管制度零散且可操作性不强,无法覆盖各类金融业务,也不能全面规范采集、使用、保管的全过程,并且一直没有明确监管责任,加大了互联网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能性.

三是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救济制度不完善.部分金融消费者在个人金融信息遭到非法泄露、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时,不了解或不清楚投诉咨询渠道,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三)个人金融信息衍生的商业价值驱使非法获取

个别商业机构或个人在利益驱使下,采取各种手段获取他人金融信息,部分承担商自身对消费者数据信息保密技术不到位,“”攻击手段花样翻新,加之部分承担金融外包业务的企业信用度低,利用职务便利将从金融机构获取的卖给商业机构,致使个人金融信息被非法或篡改.

(四)金融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不强

金融消费者是个人金融信息的持有者,也是个人金融信息产生的源头,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客户金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缺乏,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管使用不妥当,对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途径及泄露后果不甚了解,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办理业务时泄露个人金融信息的现象;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互联网交易,但互联网知识没有跟上,不清楚相应的维权措施,也滋生了个人金融信息隐私权的遭到危害的土壤.

四、对策建议

总结:此文是一篇隐私权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国内金融信息服务业商业模式的对比分析 金融信息服务业是金融行业的辅助部分与新生力量,也是金融行业的核心成分,它包括三个大的版块:金融资讯、第三方支付和网络信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是金融。

2、 关于建设金融信息发布平台促进京津冀协同建议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金融一体化发展是其重要内容和资金保障。虽然三地金融一体化空间巨大,但是金融信息传递不畅严重制约了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建议依。

3、 个人金融信息泄漏的主要原因与保护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的网络化程度和虚拟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个人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也联系的更加密切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

4、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其有效性 摘 要:行政规制行为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政活动,是行政规制体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应被纳入广义的行政行为之中。作为一种较为新兴的行政现象,其发展。

5、 量子通信应用于核心金融信息领域 摘要:量子保密通信因其具备理论上无条件安全的特性,已经在政务、国防、金融等安全领域逐步得到了关注和应用。本文阐述金融信息数据安全领域中应用量子密。

6、 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法律防控 摘 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信息风险已经成为影响其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信息系统风险、账户信息风险、用户信息风险层出不穷。现有相关立法主要包括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