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职称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人民司法杂志 司法哲学论文题目 司法独立开题报告 司法刊物 学生论文法治正义 正义期刊第二季 何正义论文

关于司法正义论文范文 中国农村治理变迁和获致司法正义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司法正义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04

中国农村治理变迁和获致司法正义是关于本文可作为司法正义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英剧司法正义百度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在治理结构的变迁中农村获致司法正义遭遇了困境.这包括司法服务能力虚浮、政权“内卷化”和存在治理真空、农村法律精英缺失,以及现代法律制度挤压传统治理规则等.从法律赋能的角度理解,农村获致司法正义实现的重要障碍在于农民法律权能的流失.因此实现农村的获致司法正义,不能仅靠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的建设,更需要对农民进行法律赋能.尊重非正式制度、发展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培养农村社区法工等都是可行举措.

关键词:农村治理司法正义法律赋能法治

中图分类号:DF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5)01-0132-09

获致司法正义(access to justice),又被译为“获得司法正义”、“接近司法正义”、“接近正义”,在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中尚无一个通行的、明确的界定.狭义上,这一概念一般被用来指代人们获得法律服务和诉诸司法救济制度的状态.①广义上,它涵盖公正、明晰、全纳的法律制度,独立、中立、有效的司法系统,可及、可靠、可负担的法律服务,普遍、公开、易理解法律信息等内容.获致司法正义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获致”的过程与可能;二是“司法正义”的结果与现实.“获致”强调寻求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的渠道与资源,比如可以方便地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获得便宜的法律服务等;“司法正义”强调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和实体正义,比如法庭审理过程不偏倚、调解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获致司法正义的提出是为了“解决贫困和边缘化的人们以及弱势群体在面对法律和权力时所经常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将社会的边缘人变为社会中的平等伙伴”,②因此,其对于实现社会成员的平等人权、使社会成员普遍享受法治的荫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从晚清开始开启了法治化、现代化的进程,传统的中国农村在这一巨变的大环境中也受到巨大的冲击.在中国农村发生的种种变化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治理模式的改变.获致司法正义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③获致司法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考量法律制度、法律设施的情况,也要考虑其所在的政治制度、社会环境的情况.因此,要了解近代中国农村获致司法正义的问题,不能不结合近代中国农村治理的变迁进行思考.

一、 近代中国农村治理的变迁及其产生的问题

自清末新政④始,中国的农村治理迈入了现代化转型的轨道.1902年,山西巡抚赵尔巽奏议重整保甲制度.1905年,清政府下令厘定县级以下行政官制.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规定府厅州县治城厢地方为城,其他人口满五万以上者为镇、人口不满五万者为乡,各城镇设“议事会”和“董事会”,各乡设“议事会”和“乡董”,由当地居民投票选举绅民充任,以为自治机关,办理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其自治事项包括当地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工农商务、善举(慈善)、公营事业及自治所需筹款事宜等.⑤

民国时期的农村治理模式继续发生变革.1914年、1917年、1921年北洋政府分别颁布《地方自治试行条例》、《地方自治令》、《县自治法施行细则》和《乡自治制》,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省设立县政建设实验区办法》,自上而下地推动乡村治理改革.1914年河北定县知县孙发绪、乡民米迪刚开启定县翟城村的自治改革,设立自治公所,选举村长、村佐.⑥1926年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定县进一步开展一系列调研和乡村建设活动,后来其更与国民政府的乡村复兴运动融合而成为县政建设实验区.1931年梁漱溟以山东乡村研究院为大本营在山东邹平、菏泽进行实验,两年后两县由山东省政府定为县政建设实验区.1933年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派遣之下,梅思平和胡次威分别在江苏江宁县和浙江兰溪县建立县政建设实验区.上述五县成为当时南京国民政府所主导的乡村治理改革实践中最杰出的代表.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在农村治理中的参与达到了空前深入的程度.1954年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确认了县乡政权架构,规定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职能,“新政权更加稳固地延伸到乡村内部”.⑧1951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倡农民“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开展“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⑨互助组在中国农村广泛发展.1952年开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渐发展,1955年达到高潮.同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迅速开始流行.1958年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并大社、转公社”的风潮席卷全国,人民公社成为农村主要生产组织和基层政权.至此,国家对农村治理的掌控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顶峰.

1978年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宪法》规定农村建立乡、民族乡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至1985年人民公社基本从中国农村消失,农村基层政权和经济合作组织不再重合.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党政分工、简政放权、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⑩其后全国开始“撤区并乡”、“并乡建镇”,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上形成由县、乡镇组成的两级格局和“乡政村治”的村民自治.

中国农村治理历经一百余年变迁,构成了中国农村法治建设的政治、社会环境.其为中国农村的获致司法正义提供了契机,然而亦产生了诸多限制获致司法正义实现的障碍与困境.认清这些困境及其根源是思考进一步促进农村获致司法正义之路径的起点.

(一) 国家司法组织下沉,但司法服务能力虚浮

在古代中国,由于统治技术和统治资源的限制,国家无法对每一个村庄进行直接统治.“官不下县”成为传统中国国家权力在基层的重要特征.在农村,宗族、行会、长者及乡绅通过对村民进行道德灌输、纠纷调解以及某些强制性惩罚化解大量社会矛盾.族长、乡绅与地方名流掌握了处理农村纠纷、扮演地方权威的权力. 这一乡村自治的实践以及地方的民间权威也得到官方的认同,比如明代《惠安政书》记载:“于里中,选高年有德、众所推服者充者老,或三人,或五人,或十人,居申明辛,与里甲听一里之讼,不但果决足非,而以劝民为善.”《教民榜文》也规定:“民间婚姻、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本里老人里甲决断.”

总结:本文关于司法正义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我国农村治理变革和农村服务体系变迁 [摘 要]农村治理与农村服务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关联,农村治理变革之路即是农村服务体系形塑之路。农村服务体系孕育、生成、发展于农村治理变革。

2、 中国农村基层简约主义治理发生机制和功能定位 摘 要: 简约主义治理长期存在于中国农村基层的治理实践当中。通过剖析简约主义治理的发生机制,认为简约主义治理的“形”是依赖当地人来治理当地民众的。

3、 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之道 [摘 要] 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在民主制度建设、基层保障条件以及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当。

4、 转型时期中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践路径探析 【摘要】我国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应当引起我国农村基层政府部门的重视。然而现今我国农村基层党。

5、 中国环境治理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 就目前而言,我国环境治理还存着诸多困难,为了有效提高我国环境治理水平,需要加强对环境治理主体的了解,分析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加强有效措施。

6、 交通、教育和中国农村居民收入 摘 要?演基于理论分析,利用2005~2012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结果发现:公路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