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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论文范文 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不动产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3

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是大学硕士与本科不动产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不动产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推广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制度,对我国进行物权法的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价值意义.不动产登记分为村民集体申请和个人单方申请这两种登记模式.在接收到登记申请之后,相关的登记申请部门开始对申请报告中所夹带的房屋、土地资料进行审查和检验,在确认无误之后方继续进行农村土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bstract】 Promoting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property law in China. The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is divided into two kinds of registration modes: the collective application of the villagers and the individual application by individual. After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the releva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department begins to examine the housing and land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application report, after the confirmation is correct, the party will continue to register the real estate in the rural land and house.

【关键词】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

【Keywords】rural land; real estate property; unified registration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2-0078-02

1 引言

为了可以更好地解决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关键点就是需要去依法明確相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和责任制度,在合理规范的前提下进行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任职资格认证和操作规范监督,并在进行登记的过程中确保村民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所具有的主导地位[1].以此为基础,在本篇文章中,主要以国内对于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过程为编写基础,浅析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探讨.

2 进行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涵

当前,国内进行农村土地、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去进一步的推动农村自身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更好更完善地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健康发展.开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首要的一点是对“登记依据”方面的统一,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上来说,本身目的不仅仅只是针对于“登记程序”方面的统一,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去以不动产权利为主要发展线路,以实际过程中进行的登记类型作为辅助条件.根据我国近些年来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进行统一登记的三种登记类型[2].第一种类型是首次登记类型,在以前,对于首次登记我国是有着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设立登记等三种不同的登记类型.不过在新的《物权法》中,已经正式将这三种登记类型整合成了一项,并将它命名为“不动产首次登记”.第二种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含义就是对原有土地、房屋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进行变更,土地、房屋使用面积出现变化的进行变更.对需要进行此类操作的房屋土地,实际所有人应该及时地去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第三种是转移登记,所有涉及到土地、房屋不动产方面的买卖和赠与,其都是需要权利人去及时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内涵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从当下广大农民群众的角度上来说,只有及时地去对自家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不动产方面的登记,方才可以更好地去完善和保护自身的利益.

3 当前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3.1 配套法律机制和相关制度不完善

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国内自身对于不动产登记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再加上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并不合理.故而,在这样的发展前提下,国内很多地方区域都出现了一宅多卖、重复抵押的现象.在这一点上,其是极其严重的危害到了我国广大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平性.不光如此,在我国的少数民族聚集区域,因为不动产登记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所以很多农牧民家中的耕地、草地等承包权和使用权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正常的交易,严重制约了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前提下对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目标[3].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其纳入到国内立法的进程当中,这既是国家法律完善的标志,也是实现现代法治国家管理现代化的主要前提因素.

3.2 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政策界限和操作规程不明朗

依据着国内目前的实际现状来看,当前国内在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界限方面还是存在着模糊和不明朗的区域.举例说明,例如当前国内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群众宅基地使用权限方面的续期问题.在新版的“房地合一”当中明确的标识出了使用权限,也就是土地以及房屋的使用年限均为七十年,农民对于宅基地并没有所有权.不过,如果是从民法的角度上来说的话,房屋的权力性质是属于永久的所有权,从物权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到,土地的权力性质属于是“有使用权限” 的使用权[4].当然,就目前来看大多数人都能够了解到房屋不动产产权证书上所标识出的“使用权限”就是指土地的使用时间而并不是房屋的使用时间.但是,直到目前国内仍然是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去对七十年之后,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进行明确的表态和标注,也没有任何的部门和机构对此做出了完善的解释.在这一点上,不由得不让公众开始产生一定的担心,如果是从法律的层面上无法对问题进行准确的解释,那么势必会造成大量的连锁法律纠纷,甚至危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不动产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衔接困境 [摘要]2018年年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基于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从相关制度入手,深入分析部门衔接困境,认为需在权。

2、 农房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 步加。

3、 立法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开展(上) 自国务院于2013年3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完成了国家层面的职。

4、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开发和 摘要:该文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强技术环节和应用环节上的核心技术研究,重点解决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信息基础、技术平台、信息交互共享等方面的关。

5、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中问题分析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当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为根据,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近况、不动产统一登记。

6、 论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产税影响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是2007年我国《物权法》出台时即确定的政策,但囿于改革阻力,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未被落实,直至新一届政府上台后才重新将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