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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18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探析是适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退换货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本文深入分析了美、英、日三国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特点,研究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境,并结合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从积极推定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责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70-03

一、引言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参与人数众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3亿.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等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边界变得模糊,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内涵和外延变得更加难以界定.互联网金融普惠、便捷、民主的特性使得更多的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受益,但是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保护对象主要为传统金融领域,由于保护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往往弱势的地位.因此,研究互联网领域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美、英和日互联网金融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一)多重监管,相互协调的美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美国陆续出台了《诚实借贷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并且美国国会及政府部门已经通过了130余项与网络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美国各联邦和州也都针对互联网环境与消费者保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司法判例.以众筹融资为例,美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众筹融资的法律地位,并将其纳入金融监管范围.2012年通过的JOB法案,针对众筹融资模式中消费者保护作出规定,包括不允许采用广告来促进发行,对筹资者如何补偿促销者做出限制,以及筹资者必须向SEC和消费者披露企业运行、财务情况等.

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要特点是“多重监管,相互协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是在联邦和州的两个层面上进行.例如: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负责受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投诉;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要求,负责监管P2P网络借贷平台及其合作银行,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证券交易委员会按照《促进初创业融资法案》要求,负责监管众筹融资平台.美国各州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二)统一监管,强化自律的英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英国由金融服务管理局和公平贸易管理局开展对P2P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其中,公平交易办公室管理P2P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通过金融服务赔偿计划1,负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从2014年开始,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统一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BIS)承担保护消费者的职责,依法对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等.

英国的监管框架较为简单,这与其行业协会的自律性强有着密切的关系,英国的行业协会在保护互联网金融中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英国三家最大的P2P贷款公司Zopa,Funding Circle和RateSetter从维护借款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成立了全球首家P2P融资协会.随后英国又成立了众筹协会等,这些协会都结合实际,制定行业规则,要求协会成员遵守各项规则.

(三)强化立法、分类监管的日本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日本的《金融商品销售法》等法律规定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说明义务、劝诱行为的适当性和民事赔偿责任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此外,日本还颁布了《金融服务電子交易进展及监督报告》、《银行法执行规则修订案》等,有效保护了网络环境下,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投诉权和索赔权等合法权益.根据日本法律,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受的监管要求是不同的,同时将消费者区分为特定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进行保护.

目前,日本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主要由金融厅(FSA)承担,其主要职责是确保日本金融系统的稳定,保护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有价证券等投资者利益.全国银行业务协会、日本贷金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也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展.三国都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引导和监督,积极发展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见表1).

2.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美国根据投资额度细化了财务披露要求,同时规定要严格保护消费者隐私.互联网金融的虚拟化、网络化等特点,要求平台必须有良好的安全性,才能保证交易安全和消费者信息安全.

3.签订合同的各个环节均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订立合同前发布广告、到信息披露,再到之后的投诉处理程序,各国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要件规定,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中消费者保护难点和困境

(一)缺乏互联网领域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规制对象为传统金融领域,一些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中虽然涉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条文比较分散,不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活动参与方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传统金融服务更为复杂,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各方的责任认定都没有适用的法规.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一方面,管辖权界定不清.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往往是“一行三会”交叉,在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监管交叉或监管盲区的情况.另一方面,缺乏统一的保护标准.我国大部分监管部门内设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但是缺乏统一的保护标准,不利于保护工作的开展.

总结:这是一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践和 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也是人民银行各级行的重点工作之一。人行武城县支行积极利用现有法律框架,创新思维。

2、 对基层央行开展国库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库领域金融消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源于国库领域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专业。

3、 互联网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实现机制 摘 要:互联网金融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实现机制存在着不足,本文立足我国国情,借鉴英美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经验。从立法完善、金融监管。

4、 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权益 知情权 信息安全基金项目:黑龙江财经学院科研立项,课题名称: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探微,课题编号:。

5、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诞生了很多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方式,随之而来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6、 偏远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 随着金融产品走向多样化、专业化,偏远地区的金融消费者受地域、交通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在金融交易中的信息弱势地位日益凸显,由此引发了诸多金融机构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