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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人论文范文 我国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其完善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证人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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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出庭率很低,已经成为严重困扰我国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对策和措施,从法律制度层面为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保障.

关键词:证人出庭;刑事诉讼法;制度完善

一、证人出庭作证具有重要意义

证人证言作为直接证据,在还原案件事实、指证犯罪以及对我国司法改革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控辩双方对抗,因此在代诉讼制度的要求下,特别是在法庭举证阶段控辩双方进行示证的情况,为保证诉讼过程的公正和真实,就必须要求证人亲自出庭作证,这样才能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

二、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明确规定证人证言是八种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目前的状况证人出庭难、证人出庭率低已经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大难题.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证人出庭率普遍偏低,甚至在某些边远落后地区,根本就没有证人出庭作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不明确

《刑事诉讼法6》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该规定对应该出庭作证而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缺少相应的惩罚措施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一些必须到庭的证人只能采取说服教育手段,但最终是否到庭则由证人决定,对拒绝作证者司法机关亦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从法理上讲,义务和制裁是任何一个完整法律规范的必备要素,因为“如果没有规写作裁的命令,那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制裁包括责任的缺位造成现实司法的窘境,立法上义务和制裁的失衡,是造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直接原因.

2.对证人的保护措施规定不明

对出庭证人的保护措施,法律规定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在证人保护制度上存在缺陷:第一,对证人保护限于被侵害后的救济,对伤害证人的行为实施惩罚,并没有体现出对证人出庭作证前的保护措施,也没有专职的保护人员和行之有效的机制,仅仅停留在对证人的公民权利进行一般保护的层次上,根本没有考虑到对证人可能遭受的打击报复怎样保护,难以消除证人的思想顾虑.第二,保护对象范围狭窄,现行证人保护制度侧重对证人及近亲属的保护,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则被忽略,并且保护的范围仅仅局限于证人人身权和名誉权.

三、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的建议

1.建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措施是一种惩戒的措施,关系到证人的基本人权,为了使义务和责任相协调,必须根据证人作证义务的内容,针对不同的对象,谨慎地建立合理的强制证人出庭的制度,我们既可以利用现有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惩罚方法,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司法行政措施,最大限度地能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笔者认为,除了我国现有的强制和处罚措施以外,还可增加罚款措施,对有单位的证人,还可建议证人所在单位给予其他惩罚.同时要依据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或者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度,确定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惩罚措施,使证人违反作证义务和受到的惩戒相适应,做到罚当其过.

2.建立和完善直接言词原则和交叉询问规则

只有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才能彻底改变我国审判现状,让审判机关摆脱对检控方卷宗材料的依赖,真正回归以对抗式为核心的庭审中心主义.笔者建议,原则上所有的证人证言必须经过庭审直接调查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不能以直接审理和控辩双方当庭质证的方法进行调查核实的证言不具有证据效力,对确因身体因素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将证人的声音、影像同步在庭审中播放,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询问.

3.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制度

第一,完善证人出庭的程序规则,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人、申请时间、通知证人出庭方式、审查申请主体、强制措施适用等均予以具体规定,如公诉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人主要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公诉人,公诉机关应在提起公诉的同时,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即在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人名单时申请,而被告方及其辩护方申请限制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三日内最为恰当.第二,完善证人出庭的保护制度.将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扩大到包括证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保护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名誉权等.对有证据显示,证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实行特别保护制度,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对证人予以全天候的保护.第三,设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对证人作证进行经济补偿是证人履行义务的有力保障,是对证人作证行为的激励.建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增设证人经济求偿权,对证人作证尤其是出庭作证给予合理的补偿,具体补偿范围包括: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损失的误工费、奖金等.

总之,证人出庭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分析证人出庭参和刑事诉讼的现状,剖析证人出庭存在的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还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基本诉权,优化刑事审判程序,更好地实现程序正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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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年版.

[3]姚海斌.《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2011年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吴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辽宁大学法学院》2011年第1期.

[5] .《刑事证据制度和理论》.法律出版社,2002 年版.

总结:这篇证人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 [摘要]证据制度作为刑事诉讼规则的核心,关系到刑事案件能否得以侦破。非法获取的证据并非是无关联性的证据,甚至大部分是对案件事实认定有直接影响力的。

2、 我国现行审计法律制度之完善 [提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国家审计开始向全覆盖方向迈进,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可以说,国家审。

3、 我国刑事赔偿制度完善 [摘要]1995年《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2010、2012年《国家赔偿法》进行修订。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4、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 摘 要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當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审判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低,即使出庭作证也未必。

5、 我国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制度缺陷完善 摘 要 长期以来,以证人出庭率偏低为代表的证人出庭难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刑事诉讼质量和庭审效果发挥的一大瓶颈。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

6、 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践和完善 摘 要:作为法治社会中的一个关键系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肩负着推进依法行政以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使命。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