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论文范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专利方法写论文侵权吗 专利侵权的开题报告目的 专利可以作为参考文献吗 专利论文范文 侵权毕业论文 关于英美侵权法的论文题目

关于专利侵权论文范文 各国案例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反悔原则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专利侵权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09

各国案例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反悔原则是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专利侵权案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为了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专利侵权诉讼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可以延伸到字面含义之外,这就是司法实践中常常采用的等同原则.但如果等同原则被滥用,则会使专利权人获得过多的保护范围,损害公众利益.因此,为了限制等同原则,又发展出了禁止反悔原则.

本文通过总结各国关于禁止反悔原则的案例,反映各国对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范围.

一、禁止反悔的含义和目的

在专利审批和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通常会进行意见陈述或修改权利要求.专利权人通过陈述或修改明确放弃的内容,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再纳入到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这就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两头讨好,即专利权人在审查和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缩限性陈述、解释和修改,而在侵权诉讼时又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扩大解释,将原本放弃的方案又重新作为权利要求涵盖的范围.德国律师Bernhard Geissie曾将这种策略比喻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温顺小猫出了门就成了勇猛的老虎”.[1]

通常认为专利禁止反悔原则来源于普通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但不同于普通民法中的禁止反悔原则.为了与普通民法中的禁止反悔原则相区别,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在美国又称为“专利档案禁止反悔原则”(file wrapper estoppel)或“专利审批历史禁止反悔原则”(patent prosecution history estoppel).为方便起见,一般简称为“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并不是我国现行《专利法》中所明文规定的法律原则,但却是在专利侵权诉讼实践和司法解释中体现并在司法界得到普遍认可的原则.

关于禁止反悔原则的理论基础,法律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合同法意义上的禁止反悔;(2)专利权人的权利放弃;(3)专利权人对行政救济机会的权利用尽;(4)对侵权指控的抗辩手段;(5)权利要求的公示作用.[1]各国对禁止反悔原则理论基础的侧重不同,在美国,上述五种观点均有各自的支持者,而在侵权诉讼案例中,第(2)~(5)种观点也均有体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64条规定:“禁止反悔的适用以被诉侵权人提出请求为前提,并由被诉侵权人提供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反悔的相应证据.”由此可见,在中国,主流观点认为禁止反悔原则是一种侵权指控的抗辩手段.

二、各国禁止反悔的案例及规定

1. 美国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的先例,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的Leggett v. Avery案.此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反悔原则不断发展并经常出现.

在美国,禁止反悔分为意见陈述导致的禁止反悔和权利要求修改导致的禁止反悔.

在专利审批过程中,针对审查员发出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若明确放弃了一些内容,则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申请人在后续侵权诉讼中不得对已经放弃的内容主张权利,此即意见陈述导致的禁止反悔.

对等同侵权应用最多的,也是最具有争议性的,是修改导致的禁止反悔.在修改导致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作用范围方面,影响最大的、最重要的案例为1997年的Warner-Jenkinson v. Hilton案(简称Warner-Jenkinson案或Hilton案)和2002年的Festo Corp. v. Shoketsu and SMC案(简称Festo案).

(1)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条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97的Warner-Jenkinson案中指出了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条件.在该案中,上诉人Warner-Jenkinson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或原因,只要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都应当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出,只有当修改出于“与可专利性相关的实质性原因”时,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同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中指出,如果通过专利申请档案无法确定修改的原因,则推定修改是出于与可专利性相关的实质性原因;但是,如果专利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修改不是出于与可专利性相关的实质性原因,则可以推翻该推定.[2]

在Festo案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指出“与可专利性相关的实质性原因”不仅包括为克服现有技术而修改权利要求,如新颖性(美国专利法第102条)、非显而易见性(美国专利法第103条),而且包括专利法中其他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如关于可授权客体、实用性方面的规定(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说明书要对发明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第(1)款),权利要求应以說明书为依据清楚地限定保护范围(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第(2)款)等.在Festo案中,CAFC明确了“与可专利性相关的实质性原因”的含义,将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扩展到任何与专利法授权条件相关的法条.[1,2]另外,CAFC进一步指出,无论是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所做的被动修改,还是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均可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维持了CAFC关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条件的结论,认为“为满足专利法的任何规定而缩限权利要求的修改,都可以导致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2)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作用范围

在Festo案之前,对于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作用范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没有提供统一的标准,CAFC在不同的案例中采用了两种不同的规则.

一种是1983年在Hughes案中所采用的“弹性排除规则”(flexible bar).根据“弹性排除规则”,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原则的适用具有有限的、弹性的限制作用,“范围可大、可小、可为零”,即限制作用可以很大,即基本上排除等同原则,也可以为零,即基本上不影响等同原则.

另一种是1984年在Kinzenbow案中所采用的“完全排除规则”(complete bar).根据“完全排除规则”,禁止反悔原则完全排除等同原则的适用.

总结:本论文为您写专利侵权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参考文献:

1、 专利侵权诉讼不判决停止侵权的法律 [收稿日期] 2013-05-10[作者简介] 李玉香(1961—),女,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摘要] 专。

2、 论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问题 摘 要:“禁止反悔”原则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侵权审判的一项原则,为了使其更好地解决侵权纠纷,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本文以此为题进行研究,旨在通过。

3、 酷派或将向印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小米专利侵权 据印度媒体6月2日报道,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酷派(Coolpad)或将向印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竞争对手小米公司专利侵权。酷派旗下子公司宇龙通信今年。

4、 LGInnotek对美企提起UVLED专利侵权诉讼 7月25日,韩国电子原料及零件厂LG Innotek,为保护旗下UV LED技术,向加州北部联邦地方法院及加州中部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

5、 专利侵权判定中对等同原则适用法律 摘要:专利侵权判定一直以来就是各国实践中的难点,不但涉及法律问题,也涉及技术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也给专利侵权判定带来了许多要解决的难题,本文通过。

6、 专利侵权高额赔偿典型案例解读 判赔数额的提高是怎样实现的?对此,本文以专利侵权案件为例,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2016年审理的部分案件进行分析,探究“高额赔偿”1的机理。